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楼主: 新疆.红柳

公开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0 22: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疆.红柳 于 2014-1-21 14:07 编辑
老头乐 发表于 2014-1-20 20:07
支持!签名算我一个



            我发帖的目的是想征求众网友们的意见,是否要开展签字活动。门球网有军旗老师一家,为咱们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网络平台,有感召力巨大的会军老师坐镇,今天的网友是48397名,如果有1万名网友签名,搞一个“万民折”在全国也是首创,人心齐泰山移影响力不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0 23: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泥巴 发表于 2014-1-19 13:51
非常有同感!门球要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一定要得到国家体育局、工会、教育等部门的认可,把门球列入到这些 ...


        如果碰上当地有个喜欢门球有权有势的领导,那门球活动开展的一定红火,否则只能自生自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1: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非常好!坚决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7: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见此帖晚了,请老师补上我签名,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8: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红柳老师倡议!签名算上我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8: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这种提法,支持这种做法,所以我签名表示赞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8: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网友名义签名----很不靠谱!,真人实名估计领导才会重视,你的命题很好,但方法不好执行,如果真人签名算我一个,网络的吗,还是算了吧,省的瞎费心!

点评

以网友名义签名----很不靠谱!,真人实名估计领导才会重视,你的命题很好,但方法不好执行,如果真人签名算我一个,网络的吗,还是算了吧,省的瞎费心! 张老师您讲的很对,法律层面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12: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09: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决支持!签名我算一个。

点评

如果碰上当地有个喜欢门球有权有势的领导,那门球活动开展的一定红火,否则只能自生自息。 问题出在政策上,如果门球列入(全国运动会)体育部门就会投入资金什么都解决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5 18: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10: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奇卢签名。

点评

我本人在86年就买了一本关于怎样打门球的书,因为年龄问题无法参与该项活动.97年单位领导让我学门球教练才涉足门球.实际门球是一项非常有观赏性的体育项目,有待培育. 明天是小年祝全家快乐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 22: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12: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忧天 发表于 2014-1-21 08:53
以网友名义签名----很不靠谱!,真人实名估计领导才会重视,你的命题很好,但方法不好执行,如果真人签名算 ...



           以网友名义签名----很不靠谱!,真人实名估计领导才会重视,你的命题很好,但方法不好执行,如果真人签名算我一个,网络的吗,还是算了吧,省的瞎费心!
              张老师您讲的很对,法律层面上的(万民折)诉求,内容,形式,送达方法都有一定的程序。是一种法律形式。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对方必须给予答复。
            我现在搞的只是公民向国家职能部门反映的一种意见。充其量就是把门球项目列入全国运动会与政治无关。咱们的电脑都是实名制,公开透明有案可备有据可查。先迈出第一步再说。
            张老师评2013年第七届球王争霸赛我看的如醉如痴,思维敏捷信息量大,不愧为名教头侃称门球第一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13: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戈壁梭梭2 于 2014-1-21 18:46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4-1-20 07:22
建议楼主另立主题帖子:公开信。
跟帖签名。

        这个建议不错,并注意到楼主已经把主帖改成公开信了,这样做较妥,我也签个名。
        新疆红柳7年前就提出这问题,说明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具有前瞻性、预见性。我和红柳一样,热切的盼望这一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但是,必须要清醒的看到,这个问题要得到官方认可需要有个过程,即使门球人本身也远远未能达成共识,因此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值。因此,目前的重点还是宣传,通过宣传舆论工作,增强对官方影响的力度,同时也促使我们门球人自身提高认识,达成共识。
       1月11日我开始发一个系列帖“制约门球发展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讲的这个问题。帖子发出后已有80余人次跟帖,其中多数表示支持赞赏,但是也有部分网友、朋友予以劝告,说门球本身就是只适于老年人的休闲体育,它根本不可能进人国家的全运会。不难看出它们在门球的理论知识方面造诣很深,对于其它体育运动也很有研究,我从这些帖子中学到不少东西,对我的某些认识也有所触动,,但还没有达到彻底说服我的程度,在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我的观念丝毫未变。
       一是门球的定位。
       门球最显著的特征是老中青少皆宜,没有特别明显的年限性。它不像足、蓝、排以及其它很多体育项目那样有着鲜明的年龄限制性,就竞技型的比赛而言,其寿命充其量只有是20年(20——40),不足20不成熟,一过40就淘汰。而门球不是,它可以从十几岁打到80几岁,不同年龄段虽然有差别,但不是很明显,身强力壮的青年人,不一定能胜过老年人,也不一定能胜过十几岁的少年儿童,正因为这样,它同足、蓝、排那些项目相比较,是最适于老年人的户外体育运动。但是,决不能因此就简单的把它看作是老年体育,认定它不适于青少年。老年门球活动和青少年门球活动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几十年老年门球的兴盛,就不会有青少年门球的兴起,反过来,青少年门球的兴起又可以保证老年门球长盛不衰。所以,我一直认为对门球的定位十分重要,订好了门球兴,定错了门球衰。
       二是能不能进全运会。
       我认为能,而且好处多多,经费问容易解决,会引起各级领导重视,促进们求发展。
       现在已经进入全运会的项目也不是生来就注定的,比如:足球,早在我国的汉代就是把一个藤条编制的球体用脚踢着玩的游戏,谁能想到它会发展成现在这种风靡世界的最热门的竞技体育;再如篮球,最初只是把一个篮子固定在墙上,让人们拿个球往里扔,扔进去就得分,谁要再扔还要登着梯子把球拿下来,像这样简单的一个游戏,谁能想到它会发展成现在的美国篮球NBA;同样门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英国只是贵夫人们玩的一种游戏,到了英国有所发展,到了日本就成了现代门球,传入中国后,经过中国门球人的打造,它也已经不是那个原原本的日式门球了。单打、双打和三人制团体出现了,而且还搞了个分数不封顶,所有这些,已经使得原来的那种节奏慢、运动量小,竞争不激烈的门球变得节奏快、运动量大、竞争激烈的门球了,而且观赏性也强得多了,为什么就不能进全运会?起码它同射击、射箭这些项目比也不差到哪里去吧。说穿了就是要动用一点体育费。增加点体育费,让门球全面的、持久的发展下去,对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不是很有好处吗??

点评

门球人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17: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13: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疆.红柳老师说得非常好!坚决支持!{:soso_e179:}{:soso_e181:}{:soso_e18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13: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单位该抓这项工作的领导,部门,如老干部科,离退休职工科,或工会,在刚兴起时还积极主动,当换了几茬领导后,都在关心每月,每年能多拿多少钱的事。门球就只有自息自灭了。这话说的太对了,支持{:soso_e18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17: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壁梭梭2 发表于 2014-1-21 13:08
这个建议不错,并注意到楼主已经把主帖改成公开信了,这样做较妥,我也签个名。
        新疆红 ...



        门球人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17: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的体育运动项目太多了,都想纳入全运会,是不可能的!
      
IMG_1417_副本.jpg

点评

全国的体育运动项目太多了,都想纳入全运会,是不可能的! 全国群众体育项目有1200多项。列入到群众体育竞技项目101项,门球是个大项列在101位第一位。 门球形成目前下滑局面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18: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5-6 17: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