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4197|回复: 27

请教:弃权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2 2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在重阳节前夕举办了一次门球赛,在争夺前三名三个队的单循环赛中,出现了弃权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传输队13:12胜邮政队,农口队18:16胜传输队,在接下来的农口队对阵邮政队的比赛中,当进行到只有9分钟时候,农口队看到场上形势不利(比分差别不大,落后2分),其中一个队员在冲击三门附近群球未中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弃权不打了,对方(邮政队)也同意,裁判员便以农口队弃权为由以15:0判邮政队获胜,这样在最终前三名排位上,因为邮政队净胜分多于传输队而获得第一名,传输队第二名,农口队第三名。
      我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农口队这样的弃权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是判15:0,还是判当时的比分(6:8,农口落后)?还是取消农口队之前和传输队的成绩都判15:0(这样就形成:因传输队净胜分多于邮政队而排第一,邮政第二)?
      请教如何处理?      
      

点评

我认为按6:8算合理!  发表于 2013-10-14 07:08
发表于 2013-10-13 00: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打9分钟就按场上实际得分,来判,不应按15;0来判这样对另一个队不公平。
发表于 2013-10-13 06: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还剩10分钟的时候,一方弃权的话,另一方还继续打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8: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fei 发表于 2013-10-13 06:20
请问还剩10分钟的时候,一方弃权的话,另一方还继续打吗

对方也同意了,且要求按15:0计分
发表于 2013-10-13 10: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无特殊情况中途弃权是胡闹.
发表于 2013-10-13 11: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0-13 12: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出任何赛制有防止用消极,弃权,向另一方送分的方法。也就是防止打假球的方法。
淘汰赛最难有假球,但是仍然难防决赛时,参赛双方串通好了,平分奖金,而打假球。
本例中如果农口对要给邮政送分,那么,即使不弃权,也容易送人15分。
如过一有弃权,立刻取消所有成绩,则仍会有不合理的时候,例如某队因交通问题,早上第一场球个别队员不能到达,也取消所有成绩?又因为裁判员很难判别一次比赛缺人是故意的还是不是故意的,所以很难分别处理。
结论是没有好办法,只有按 15比0,的规定处理。

点评

按规则,支持!  发表于 2013-10-13 18:43
发表于 2013-10-13 12: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对于弃权行为有明确规定:按照15:0处理,同时明确: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弃权方及相关方受益,本次比赛由于弃权行为造成相关队名次发生变化,况且,双方都同意农口队弃权,因此,农口队成绩只能记15:0,不能按照当时得分记成绩。最终结果农口队只能是第三名了,对农口队本身无影响,但是,造成了第三方(邮政队)受益,因此,我认为按照2011规则规定:不使相关方受益原则,对于邮政队和传输队名次按照农口队全部取消比赛资格处理,由于传输队13:12胜邮政队,因此,比赛名次是:传输队第一名,邮政队第二名,农口队第三名。

点评

规则,实际上只涉及本场比分, 一个 赛会的排名办法,是手册的内容,手册是供参考的。 和手册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要较真,是没有办法 回答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13 14:56
发表于 2013-10-13 12: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意改变比赛结果和名次的做法,但这个问题没有方法解决,只能按15:0计算成绩。
发表于 2013-10-13 13: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裁判员此时不应该接受“弃权”请求。比赛继续进行。如果呼叫农口队的击球员不击球时,裁判员宣报:8秒、9秒、10秒--犯规!直到终场比赛结束!如果农口队就想为邮政队送分,他们完全可以打假球,净胜分就不止15分了。如果双方都不上场打球。主裁判员可以按照本场比赛无效处理(即双方罢赛以0︰0处理)。总之,比赛已经开始,就不存在“弃权”一说!一己之见,敬请斧正。谢谢!

注:
附规则弃权原文:
第八条 取消比赛资格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该队即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

一、弃权
  (一)球队宣布放弃比赛。
  (二)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5名队员。

二、拒绝比赛
  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时,一方拒不执行。

我理解,(一)球队宣布放弃比赛。是指比赛开始以前放弃比赛,而不是比赛开始后的中断比赛行为。

点评

赛中放弃,等同于拒绝比赛,应按弃权论处,以‘0:15’记对方获胜。  发表于 2013-10-13 18:45
任何时候任何对都可以弃权,问题是人家弃权你如何判? 如果裁判继续呼叫,击球员不击球时,裁判员宣报:8秒、9秒、10秒--犯规!直到终场比赛结束! 这样做法是很可笑的。如果另一方觉得赢得没意思,也弃权了,你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13 15:04
发表于 2013-10-13 14: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形金刚 发表于 2013-10-13 12:26
2011规则对于弃权行为有明确规定:按照15:0处理,同时明确: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弃权方及相关方受益,本次 ...

同意【变形金刚】的判断。
2011门球竞赛规则第八条  取消比赛资格   说明:.球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后,均判对方球队15:0获胜。------。
                                                                      .  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被取消比赛资格方及相关球队获利。
发表于 2013-10-13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形金刚 发表于 2013-10-13 12:26
2011规则对于弃权行为有明确规定:按照15:0处理,同时明确: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弃权方及相关方受益,本次 ...

规则,实际上只涉及本场比分,
一个 赛会的排名办法,是手册的内容,手册是供参考的。
和手册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要较真,是没有办法 回答的。

发表于 2013-10-13 15: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3-10-13 13:24
我认为,裁判员此时不应该接受“弃权”请求。比赛继续进行。如果呼叫农口队的击球员不击球时,裁判员宣报: ...

任何时候任何对都可以弃权,问题是人家弃权你如何判?
如果裁判继续呼叫,击球员不击球时,裁判员宣报:8秒、9秒、10秒--犯规!直到终场比赛结束!
这样做法是很可笑的。如果另一方觉得赢得没意思,也弃权了,你更难办!

点评

我记不清楚原帖子的准确名称,大概是“无奈的弃权”。说的是一场单打比赛,一方认为肯定输球,经过两人协商就此时比分结束比赛。但是,裁判员不允许。所以两个人就继续比赛,裁判员呼号,只听答“到”,可是都不打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13 18:51
发表于 2013-10-13 15: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故意弃权放水行为!
发表于 2013-10-13 15: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形金刚 发表于 2013-10-13 12:26
2011规则对于弃权行为有明确规定:按照15:0处理,同时明确: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弃权方及相关方受益,本次 ...

{:soso_e179:}支持老师的观点。你正确领会了规则的条文及精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6-20 20: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