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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11: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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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10-5 11:58 编辑
借题联想:
今年九月的一天。接到一电话:今晚,我们的同班同学毕某和程某从武汉回来,要召集个同学会(高三(1)班)。本人与另一同学携手前往。
举行了简单的仪式后,同学会成立了,有了会长(原班的团支书,现一身清白)和副会长兼秘书长。
在进餐中酒过三旬,突然,一同桌同学借酒助兴大发雷霆。原来,他在外地工作为了帮侄子借款找了时任某行行长的同学借了二十万元人民币,后到期只归还了十多万后就停止了,对于逾期是要罚息的,当时,他又因工厂里的问题而入了冤狱。此时,他以“我坐牢,他躲避我”为由,而指责行长同学!
当时,本人不知情。
但,在此场合借酒发泄绝对不允许!就出面制止。他要我不管!我怎能不管?他又吐狂言,要与我断交!我一气之下:你敢!一手将其案在椅子上,双眼直视。。。。。
这是朋友吗?这不是!后来,我以指责的口气对毕(省厅级)说:长不了!他说:做做工作!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相信还能是同学但不会是朋友。
朋友就是朋友,当心,不是朋友的充当朋友!原是朋友的会变成不是朋友!
谢谢红柳老师给了发言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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