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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1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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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9-23 06:50 编辑
老人都有单位内精简机构的经历,但是减来减去机构人数反而增加。为什么,不减工作量,减人是无效的。
门球裁判也是一样,副裁兼记录,就是把两人观察场上情况。变为一人,遇有争议,或主裁一时看不清场上情况,裁判之间就不能互相交换情况,不能坚持裁判员的客观观察。
我多次提出过从家少裁判工作量入手精简裁判,但是,几乎要触动大家敏感的神经,立刻有众多的人说,不可!
我提出的第一项是减少裁判员的一个最劳累的活,让场上那9个闲人在裁判的监督下协助裁判工作,捡拾和放置界外球。立刻有人说,不可,放球人会不公正的放置。其实,1,大部分情况下放置出界球时,难以判断,哪一个位置将对自己更有利,因为场上的情况是在改变的。2,请不要忘记前面“在裁判的监督下协助裁判工作”这几个红字,放得不对你裁判员要纠正,不能不管啊。放界外球如同篮球,和足球的界外球进场,球员有没有压线,球员在边线外的位置都要接受裁判的监督。你自己选位,不行!所以,此项改变根本不会有问题。
我的第二项减少裁判工作量的措施是,撤销场上记录员工作,把必要的比赛记录工作留在赛后。
这是因为,1,计分板在众目睽睽下记录场上得分等情况,而记录员的记录只有自己看见,既无观众监督,也无裁判员监督。显然准确性没有记分板高。以我做记录的经验,我常常用计分板来检查我的记录。2, 看一看记录表上的内容,表头,双方名单,和签字都无需现场实时记录,中间的计分表计分板上有,双杆也应在计分板上标记,轮数不计也可,所以完全可以事后抄录。
第三项是
裁判员呼号面对对全场,无需先寻找下一击球员,同时要求运动员大声应答,让裁判和比赛双方还有观众注意到他。裁判在球还在滚动时分心去找下一号必然既降低对现场的关注程度,和不必要的增加裁判劳动强度。而要求只面对新击球员的指导思想也是错误的,要知道,裁判的每一个口令,动作和判决都不是只对击球员,而是对全场的,包括比赛双方,其他裁判和观众。
第四项是
取消手指示号,实际没人在看手指。国际赛事即使语言不通,无论中、日、英语,裁判和参赛人听懂10个数字都不是难事。
最后,不要强调裁判是“靓丽的风景线”,那是费钱的风景线。可有可无的门球副产品,没有人为了这条风景线去看门球,女交通警察徒手指挥交通,是城市的“靓丽的风景线”,推广了吗?
只有减少裁判劳动强度和工作量才是减少裁判的有效途径。
空口说,没有措施,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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