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2111|回复: 3

社风与老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1 19: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风付多采 于 2011-8-21 18:49 编辑

 阅读提示  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法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万余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A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B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万余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车主称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10万
判决书认为即使车与老人未接触车主也应担责引发争议
在线投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C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D
  律师观点
  法院不应草率判决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时,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网友“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撞到她,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善心。  据《新京报》报道

发表于 2011-8-21 20: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好人好事还敢做吗?老人不去爬路栏,司机能碰上这挡子事?
发表于 2011-8-21 21: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2:}
发表于 2011-8-21 22: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6-19 21:5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