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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误解"还是"误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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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07: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汉玉灵芝 于 2013-9-2 07:35 编辑



  •      11规则的制定者在不足千字的第十六条闪击和闪击过程中,竟有一 百五十字在描述  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然而由于xx专家解读四、闪击犯规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时可以抬脚“改踩”“改放“致使有关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的描述成为一纸空文。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是xx专家“误解”了还是11规则的制定者“误写”了?我们认为无论是"误解"还是"误写",对于中国门协来说都是悲哀!
    附择录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一、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一)被撞击的他球必须放在场内进行闪击。
  说明:
  ●向边线外闪击时,要预先指示闪击方向。
  (二)闪击成功后,所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说明:
  ●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图10)。

2011-9-24 23:3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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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自球与A、B两个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

2011-9-24 23:3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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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自球与A、B、C 3个球接触,击球员可临时移开B球和C球。

2011-9-24 23:3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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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裁判员判断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裁判员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临时移开的B球,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2011-9-24 23:3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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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将B球暂时移开后,如果发生闪击犯规,裁判员要将A球、B球都放会撞击后的位置,再将自球拿出界外。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说明:
  ●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球将另一个待闪击的球碰撞出界,视为一次闪击完成两次闪击任务,不影响续击权。

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
  4.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5.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8.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说明:
  ●捡起一个要闪击的球后,又改换另一个被撞击的球进行闪击。
  ●同时捡起多个被撞击的球(可以自行暂时移开的球除外)。
  ●自球与一个被撞击的球接触,却捡起另一个未与自球接触的被撞击的球。
  9、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说明:
  ●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犯规发生在放球前,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犯规发生在放球后,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3.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有效。
  4.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他球位置不变。
  5.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利川晨曲 + 10
豁然清晰 + 10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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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07: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复查看了您的意见,也不明白您到底想说明规则不对的地方是什么。我认为规则规定得很详细具体,很有可操作性。是否我太笨了。

点评

老球皮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规则一百五十字有关闪击动作行为顺序的描述,我据此概括闪击动作行为顺序有三种:即“捡”“踩”‘放’击”“抬”,“踩”“捡’‘放”“击’‘抬’和“踩”“击”“‘抬‘’。不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3 22:33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13: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豁然清晰老师的鼓励和支持! bb43.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球皮 发表于 2013-9-2 07:52
我反复查看了您的意见,也不明白您到底想说明规则不对的地方是什么。我认为规则规定得很详细具体,很有可操 ...

      老球皮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规则一百五十字有关闪击动作行为顺序的描述,我据此概括闪击动作行为顺序有三种:即“捡”“踩”‘放’击”“抬”,“踩”“捡’‘放”“击’‘抬’和“踩”“击”“‘抬‘’。不知您认为有几种?试问不按规则规定的顺序来闪击算不算犯规?若不算写此做甚?坦率地说我也认为规则无错,错在xx专家误解.xx专家再解读闪击犯规第3则重新改放它球时,只强调了在拿球和放球时要脚踩自球而不是重新改放它球的整个过程中,这一判断不仅直接违背第3则而且也违背了闪击过程的行为顺序。二者必有一错。故发《是“误解”还是“‘误写”》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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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3 22: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球皮 发表于 2013-9-2 07:52
我反复查看了您的意见,也不明白您到底想说明规则不对的地方是什么。我认为规则规定得很详细具体,很有可操 ...

  老球皮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规则一百五十字有关闪击动作行为顺序的描述,我据此概括闪击动作行为顺序有三种:即“捡”“踩”‘放’击”“抬”,“踩”“捡’‘放”“击’‘抬’和“踩”“击”“‘抬‘’。不知您认为有几种?试问不按规则规定的顺序来闪击算不算犯规?若不算写此做甚?坦率地说我也认为规则无错,错在xx专家误解.xx专家再解读闪击犯规第3则重新改放它球时,只强调了在拿球和放球时要脚踩自球而不是重新改放它球的整个过程中,这一判断不仅直接违背第3则而且也违背了闪击过程的行为顺序。二者必有一错。故发《是“误解”还是“‘误写”》一帖。
昨天 16:5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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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1: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 发表于 2013-9-3 22:33
老球皮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规则一百五十字有关闪击动作行为顺序的描述,我据此概括闪击动作行为顺 ...

汉玉灵芝老师你好,根据您的提示,我又认真学习了规则第十六条。发现规则确实有不够严谨之处,主要是:二、闪击过程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中的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与后边四、闪击犯规  (一)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中的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有不大一致的地方。因为改踩时球员一般是把他球拿到手上的,既然规则允许抬脚改踩,而后边又要在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时判犯规就矛盾了。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点评

老球皮老师您好!您认真学习的态度是值得令人学习的。我认为规则无错错在误解。“改踩”是脚踩一个球的现象,手拿他球抬脚“改踩”不犯规。“改放”是脚踩两个球的现象,“改放”是不能拿住他球抬脚的。如能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4 14:17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4: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球皮 发表于 2013-9-4 11:32
汉玉灵芝老师你好,根据您的提示,我又认真学习了规则第十六条。发现规则确实有不够严谨之处,主要是:二 ...

       老球皮老师您好!您认真学习的态度是值得令人学习的。我认为规则无错错在误解。“改踩”是脚踩一个球的现象,手拿他球抬脚“改踩”不犯规。“改放”是脚踩两个球的现象,“改放”是不能拿住他球抬脚的。如能按照这样的解释规则的条文就前后不矛盾,也不会造成一百五十字的表述成为一纸费文了!然而由于xx专家“误解”第3则抬脚可改放,才造成了如今不 bb43.gif 是专家“误解”就是规则“误写”的尴尬局面。
发表于 2013-9-4 14: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的问题,已有讨论。下面(图片)是专家在《门球之苑》2011年第七期裁判“有问有答”栏目的解释,并批评我“抠字眼”、“钻牛角尖”,供参考。

IMG_0511_副本.jpg
IMG_0512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9-4 14:58
对楼主的问题,已有讨论。下面(图片)是专家在《门球之苑》2011年第七期裁判“有问有答” ...

      谢谢西都老师的关注和帮助。但xx的回答仍未能解释一百五十字有关闪击动作行为顺序表述的作用及能不能违反的表态。我们设想若能违反何必写他。若不能违反xx的解释抬脚改放就不能成立了!我坚信二则必有一错,不 _m_gw_yqnvZxsIrrq9KAC-7TKGELV5NCOmf4ChJJ6VRHs5KvKJ12GO23BnEYCr4X7QxIXwU7XhSJCfq-.gif 是“误解”定是“误写”。
发表于 2013-9-6 1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理解规则的规定,再继续这个话题就没意思了。我不知道你说的某某专家是谁,在什么场合说了什么话。我想宽容一些,心态平和一些,到此为止吧。

点评

老球皮老师:您好!八楼西都老师有有关您想了解的问题的答案。至于有没有意思各有各的见解!谢谢您的关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6 12:13
 楼主| 发表于 2013-9-6 12: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球皮 发表于 2013-9-6 10:10
正确理解规则的规定,再继续这个话题就没意思了。我不知道你说的某某专家是谁,在什么场合说了什么话。我想 ...

    老球皮老师:您好!八楼西都老师有有关您想了解的问题的答案。至于有没有意思各有各的见解!谢谢您的关注! 0-0谢谢闪图.gif
发表于 2013-9-9 20: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汉玉灵芝对改踩改放问题和闪击犯规第四条有很多独特的认识,并为此,孜孜不倦的和大家讨论,求真的精神十分可嘉,我也曾和他争论过。
但是,我以为他的观点表达并不能使人一看就明白,主贴,和这里对老球皮的回帖,还是使人感到不能全看懂。
      我肯定汉玉灵芝是十分认真、十分讲理的人,我自认为我也是这样的,因此,我很原意继续和他讨论,两个认真、又讲理的人的讨论应当能够得出一致的看法,即使不能,也应有明确的两者的分歧点。何况我们还有一些共同的观点,例如,我们都不把“专家”的话当规则来理解,哪怕他是规则的起草者。
      所以 ,我希望汉玉灵芝能费时间写一篇关于此问题较长、较详细的文章。抛开专家的谈话,讨论我们的认识。不仅说明你的观点,同时详细指出哪些动作和哪些动作顺序是错的、犯规的,多举动作实例说明观点。对于你不认同的观点,完全可以拿我过去的帖子举例。如果我有错,我也可以从新修正观点。

大家都是平等的网友,我在此没用尊称,敬词,也没用客气话,这样文章读起来就 直奔主题,文字会简洁一些。

发表于 2014-12-9 15: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确实看不出来您要指责规则哪一条有问题?或者哪一句和那一句前后有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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