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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诸暨人老骆 于 2016-9-7 17:38 编辑
门球运动的礼仪是指门球竞赛中的礼节和仪式,门球礼仪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门球自身高雅文明的本质,反映了门球运动员积极向上努力拼搏团结友谊的道德风尚。
2011门球裁判法第三章第一条第三条虽然做了一些规定,但在执行中确实存在着虎头蛇尾的情况,原因是裁判法第三章第三条对裁判员没有作出规定性要求,只是说可以根据场地情况在比赛区的某一个地方集合队伍……这个条款本身就不是规定性条文,缺乏法规的严肃性,事实上往往是裁判员举手鸣金收兵宣布比赛结束,双方队员即成散兵,胜者眉笑颜开,负方垂头丧气,有的还互相埋怨,悻悻离去。
有着高雅文明著称的门球运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难道只体现在开场仪式中的一瞬间,而不应该贯穿在比赛的始终吗?看那些顽强拼搏的乒乓球、羽毛球的运动员们,结束时,总还得给对手裁判员握个手吧。拳击运动员哪怕是被打的鼻青眼肿,血流满面,也不会忘记与对手来一个拥抱。
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这是最起码的体育道德,门球比赛的结束场面,总感到少了些什么,应该多些什么,完美一些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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