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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设-个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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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0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门球健康发展,
     为了门球比赛真实性,
     为了今后门球职业化,
     为了门球不出黑哨假球
      建议设最佳裁判奖!!!
发表于 2011-8-18 07: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发表于 2011-8-18 07: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很好。
发表于 2011-8-18 07: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_935756892861888461_2:}
发表于 2011-8-18 09: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想当年陆俊还被评为全国的最佳裁判呢!结果呢?所以不管干什么做人的原则要明晰,要对得起良心、对的起比赛的主办方、对的起球员的信任。设一个裁判奖,就给敢于判罚的包公套上了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次大型的比赛是全体志愿者裁判的辛勤付出,只奖励某些个别裁判,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也许有的人会为了奖金.......哈哈。此奖慎用!!!
我倒建议对这次表现好的优秀裁判基地可以聘请为特约裁判员,以后基地再举办大型比赛可以优先的聘用,并在以后的聘用时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样对大多数志愿者的裁判员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和业务上认可。也可以激励更多裁判员加入志愿者队伍。《河南门球志愿者联谊会》的做法值得提倡和推广。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0: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参赛的有奖比赛,组委会另外会给裁判钱,陆俊连得金哨奖但因黑哨坐牢,这叫先甜后苦,对裁判是-种警示,门球赛常因极少数裁判误判起纠纷,奖金越高收买裁判的可能性越大,而不是奖励了裁判就没有人当裁判了,陆俊等被捕了,足球赛也不少裁判,设奖后监督力度加大,如果亩个人,每件事都讲良心,讲原则,军队公检法司等都可不设立,法律就是紧箍咒,不为法唐僧就不会念咒,人们都是在法律约束下生存.因裁判不公引起的纠纷,是不争的事实.
     设奖有助裁判的公平性!
发表于 2011-8-18 1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黑哨很少,因为没有太大的利益可图。连这点德行都没有,可真没意思!
发表于 2011-8-18 11: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决赛阶段的裁判员,建议由国家级裁判上场执裁。并且是随机抽签决定的裁判,这样可以较少很多的‘麻烦’。
发表于 2011-8-18 11: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soso_e189:}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2: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zgm 发表于 2011-8-18 11:43
赞同。

{:soso_e183:}
发表于 2011-8-18 12: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2: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头富农 发表于 2011-8-18 11:30
决赛阶段的裁判员,建议由国家级裁判上场执裁。并且是随机抽签决定的裁判,这样可以较少很多的‘麻烦’。

          赛前裁判抽签,不能安排,赛时由裁判长宣怖本场执裁名单,抽鉴结杲由裁判长1人掌握.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3: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郎 发表于 2011-8-18 12:49
支持

谢谢老师{:soso_e18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3: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头富农 发表于 2011-8-18 11:30
决赛阶段的裁判员,建议由国家级裁判上场执裁。并且是随机抽签决定的裁判,这样可以较少很多的‘麻烦’。

朋友建议特好,支持{:soso_e15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夏云保 发表于 2011-8-18 07:04

朋友建议特好,支持{:soso_e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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