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第四届“和谐杯”门球邀请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太谷县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太谷县门球协会
协办单位:太谷县老年体协
太谷县明星中学
合作媒体 中国门球网
邀请范围:各省、市、县、区门球队均可报名参加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8月2日至7日
地 点:太谷县明星中学田径场六连片人造草坪和西苑公园两连片沙地球场。
三、比赛项目:团体赛和个人单打赛
(一)团体赛64队
(二)个人单打96队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运动员、随队专职裁判) 年龄、性别不限。其中随队专职裁判员必须是国家二级裁判员以上级别。(如不能派出专职裁判,则需向大会交裁判员聘金200元)
(二)参加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
(三)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加人员须自行在本人所在地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四)大会协助安排食宿,提供三餐自助形式,住宿标间,有空调、电视、卫生间,小旅馆也可以。如有特殊要求,需自行安排,须向组委会说明。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报名截止后,组委会负责组织抽签确定分组。
(三)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各队自备球棒、号码布和教练员、队长标志。
(四)比赛在人工草坪和两块沙地场地进行。
(五)比赛分团体赛和个人单打比赛。
单打比赛时间:8月2日下午16:00分
团体比赛时间:8月5日早6:10分
(六)各队教练和队员不得跨队指挥和上场比赛,否则按违规论处
(七)出场队员服装需整齐统一(赛会提供上衣)。
六、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 第一名 奖金 1000元 证书1册
第二名 奖金 800元 证书1册
第三名 奖金 400元 证书1册
第四名 证书1册
(二)单打赛 第一名 奖金 600元 证书1册
第二名 奖金 400元 证书1册
第三名 奖金300元 证书1册
第四名 证书1册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颁发给遵守规定、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道德风尚的队伍。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务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送交或邮寄太谷县交警大队一中队(邮编:030800)(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QQ邮箱),QQ、电话报名均可。逾期未报名者,不予编排。
联系人:樊太富
联系电话:13934410768 0354----6228236(宅)
QQ:709039751
联系人:程国英
联系电话:13753452342
QQ:935618671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单打比赛报到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10:00以前
团体比赛报到时间:2013年8月4日下午
所有裁判员报到时间:2013年8月2日上午10:00时前
报到地点:太谷县明星中学(火车站或汽车站下车乘4路公交车在建设局下车向前行20米即可)
(三)报到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及《自愿参赛责任书》原件,由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或个人,不允许参赛,责任自负。
(四)定于8月2日上午11:00时在明星中学召开单打赛前会,下午16:00开赛,8月4日晚19:30召开团体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
团体比赛于8月5日早6:10分开始,上午8:30在明星中学田径场举行开幕式,会后继续比赛。
八、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活动期间组委会协助安排食宿,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二)所有参赛人员需向大会交纳报名费60元/人。单打运动员另交参赛费100元。此两项费用和食宿费在报到时一并付清。
九、裁判员
(一)正、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随队裁判员和承办单位选聘的裁判员担任。
(二)报到时交验裁判证,无证不予接待。
(三)裁判员自带白色裤子、平底运动鞋。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