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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中小学门球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常熟市中小学门球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由各地门球运动推广学校自愿结成,是非营利性的,集联合、推广、交流为一体的中小学门球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照国家体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健康第一”思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身心素质。凝聚学校门球运动工作者,交流工作、切磋球艺,巩固和发展青少年门球事业,更好地发挥常熟少儿门球特色作用,为提高常熟门球运动水平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局、体育局监督管理以及市门协的业务指导,在会员单位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学校门球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 本章程有效期为四年,根据门球活动的发展情况,由各会员学校提出修改意见,作出修订。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职责和任务 (一)广泛宣传门球知识,扩大影响,普及门球活动、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二)举办门球联赛,培训门球骨干,不断提高门球运动技术水平。 (三)加强全市门球特色学校之间的联系,切磋球艺、交流学校门球特色建设工作。 (四)积极发展会员单位,促进学校门球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五)积极发展与周边县市区中小学校的门球联谊活动,积极组织参加苏州市、江苏省和全国的青少年门球赛事活动。 第三章 会员义务与权力 第七条 本会只设团体会员,凡积极推广门球运动的学校均可报名参加。 第八条 会员学校对联谊会的活动,有监督权,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九条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好本会的正常制度,积极参加本会安排的活动。 第十条 积极承担本会的义务,做好本会安排的相关工作,为本会活动搭好平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四章 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 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会,并聘请名誉会长,参与本会的领导和活动。 第十二条 本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由首届理事会提名,交会员代表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会会长召集会员理事会议和活动,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做好理事会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活动采用轮执制,轮执学校的校长为本次活动的轮执主席,负责落实本会安排的活动。 第十五条 本会活动每学期一次(还可开展部分会员单位之间的和外县市区学校之间的门球活动交流),活动内容由理事会安排,具体活动日期由轮执主席确定并通知。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会议通过,并报经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备案,即生效。 第十七条 本会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会址设在市门球协会,联系电话:52700791、18913671693 20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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