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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击界外球进场引发对11规则某项定义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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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7 13: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主题:两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后自球的处置.这个问题上,11规则将击界外球进场定义为:球在作无效移动,停在场内后位置有效.这一定义引起很多门球人持不同看法,觉得不可理喻,有的还指认为荒唐,不合逻辑.他们的主要理由和逻辑是:既然是无效移动,按规则无效移动的球应将它放回原位(即界外),怎么还仃后位置有效?请问有哪位国际,国家级裁判和门球理论资深人士来给我们理顺一下不?
 楼主| 发表于 2011-7-17 13: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舰载f20 于 2011-7-17 14:03 编辑

这个规则为什么要表述成这个样子,明显自相矛盾,好好玩
发表于 2011-7-17 14: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P
发表于 2011-7-17 15: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看到新规则。
发表于 2011-7-17 20: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则第几条有这个说法,我怎么没看到?

点评

请你去看看最新回复中的:2009与2011门球竞赛规则修改条款对照  发表于 2011-7-17 20:57
发表于 2011-7-17 22: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文刀日月 于 2011-7-17 22:54 编辑

我们听到的传达是界外球进场时触及有效移动的他球,按照“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该球移动仍然有效”处理,即判自球放界外,他球移动有效。造成这种状况的缘故是裁判在场内有效移动的球尚未停稳时就呼了下一个号,而“下一个号”就是场外球。由此可见,完全是裁判的责任。新规则为了维护裁判工作才制定的这一条。不知与楼主要表述的意思是否相同。
 楼主| 发表于 2011-7-17 22: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很难理顺是吧?其实,我想他们也只能这么定义,否则要是定义为有效移动的话就会出现更大的问题:击界外球进场时如果撞到场内的他球,这时问题不更大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7 23: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刀日月 发表于 2011-7-17 22:46
我们听到的传达是界外球进场时触及有效移动的他球,按照“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 ...

谢谢,我们二人讲的不是一件事,你讲的是界外球进场时碰撞到场内有效移动的球,我讲的是界外球进场碰撞到场内无效移动的球
发表于 2011-7-18 09: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飞扬 发表于 2011-7-17 20:20
新规则第几条有这个说法,我怎么没看到?

对照表不一定准确,要说出新规则里的第几条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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