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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5: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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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贴在力学方面有错误。
门球、地面、槌都不是皮球那样的弹性体,不存在入射角等于反射角的运动关系。在球的顶部击球,球是不会跳起来的。
压顶法击球所以能使球跳起,是槌面和地面形成一个劈形缝隙,当此缝隙缩小的时候把球从缝隙里挤出,成为跳起。
当击球角度大的时候,由于摩擦系数的存在,球会自锁在劈内不动。常见的摩擦系数如0.2,则击球角(图一)在67度以上是自锁的。
(门球闪击时脚和地面也形成同样的劈,通常他能自锁,压力再大球也不跑。当地面是冰,或脚底抹油时 摩擦系数减少,球就不容易踩住,而从脚底滑出。)
为了使球灵活,在用此法击球时,槌面上加一点润滑剂,可能更好。
在劈内球的队运动规律有待研究。
这种击球法在槌面上留下一个椭圆形的痕迹,这个槌和球的关系符合推球定义。我以前曾说过,这是有推球之嫌的。当然目前不成问题,如果用普遍了,规则必须做出回答,要么特别说明,同意使用,不作推球论,要么认定是推球,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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