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泉22 告城隍——7.天庭辩论2013.1.26 天:现在进行辩论。 工:.申请撤诉。 天:天庭没有撤诉一说,凡事总须有始有终。 农:我们弃权。 燕:1. 他们早已断绝对我的供奉,还拆了我的庙宇建豪华别墅,害得我无家可归,只好到老子的白云观借宿。人类有法规定:“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而我是只尽义务,享不到权利:实属显失公允! 2.我领天帝法旨,以德报怨,尽职尽责,每天12时辰劳作不止,而他们只劳作4时辰,今反被冤告,着实寒心! 3.他们不敬地仙不说,还不敬天廷,现在有災,不检查自己,却到天廷兴师问罪,实是有违老子道德准则,理当责罚! 天:第三条与本案无关。“君子胸怀,包容广宇”,让他们自省去吧!下面作最后陈述。 兵:我们自酿苦酒,应当自己呑下。不该怨天怨地,在此请求谅解。 燕:北京“霾”厉害,神仙也挡不住,我先染“北京咳”,现已转为肺癌晚期。请求辞去北京城隍一职,提前病退。 天帝宣布:“半亇时辰后宣判,现在休庭。”即命太白金星草拟裁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