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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08: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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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津杯”门球王争霸赛暨赈灾义赛活动竞赛规程
(目前本赛事尚属民间赛事,具有一定竞技性、试验性和灵活性,因此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会发生变化,并逐年增加难度,敬请球友谅解并给予支持.)
为了更好地推动门球市场主体化进程,促进中国门球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2008年度门球王争霸赛暨“情系四川重建家园”赈灾活动将于 9 月 15 日至19 日在重庆市江津区举行。届时徐卫国、白建华登台守擂,展开一年一度的“门球王”争霸大战,尽现中国门球最高技战术水平。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贵单位积极派队参赛。
主办单位:重庆市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协会
推广单位: 北京共创和谐国际门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08年 9 月 15日至19 日在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场举行,14 日报到,15 日比赛,20日离会。
二、比赛项目:1、门球王争霸赛(单打);2、女子门球王争霸赛(单打);3、双打赛(双人)。
三、比赛方法
1、门球王争霸赛(不分男女、不限年龄)每人打五个球;
2、女子门球王争霸赛(只允许女性运动员参赛,不限年龄)每人打五个球;
3、双打赛(不分男女、不限年龄)每对打五个球;
4、三个项目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5、女子门球王争霸赛:女子单打第一名与首届女子门球王(白建华)对阵角逐(人工草坪门球场地),实行三场二胜制,胜者为2008年度女子门球王争霸赛球王及2009年度女子门球王争霸赛擂主。
6、门球王争霸赛:单打第一名与第二届门球王(徐卫国)对阵角逐(人工草坪门球场地),实行三场二胜制,胜者为2008年度门球王争霸赛球王及2009 年度门球王争霸赛擂主。
7、参加争霸赛的运动员可以自由聘请教练员临场指挥。
8、门球王争霸赛单打第一名挑战擂主徐卫国不允许聘请教练员临场指挥, 根据2004年出版的《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附则第三条,可视情况采取不同方式,限制双杆球或多杆球。
9、女子门球王争霸赛单打第一名挑战擂主白建华不允许聘请教练员临场指挥, 根据2004年出版的《门球竞赛规则 裁判法》附则3,可视情况采取不同方式,限制双杆球或多杆球。
10、比赛执行2004年出版的《门球竞赛规则 裁判法》和2007年规则修改案;进入十六强以后,根据2004年出版的《门球竞赛规则 裁判法》附则2,执行“同一号球如三轮没有通过一门则失去比赛资格”的规定。
11、凡弄虚作假,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12、参赛队必须着运动装上场,裁判员着装按承办方规定统一着装,否则不得参赛。
13、 比赛用球和号码标志由大会负责提供,其余自备。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门球王争霸赛
录取第一名发给奖杯和荣誉证书。其中进入十六强者,分别发给奖金200元;进入八强者,分别发给奖金400元;进入四强者,分别发给奖金800元;进入二强者,分别发给奖金1600元;荣获单打冠军者,发给奖金3200元。(注:单打冠军总奖金为6200元)。 门球王奖金:15000元。 出席本届赛事的上届门球王出场费:5000元。
(二)女子门球王争霸赛
录取第一名发给奖杯和荣誉证书。其中进入八强者,分别发给奖金200元;进入四强者,分别发给奖金400元;进入二强者,分别发给奖金800元;荣获单打冠军者,发给奖金1600元。(注:女子单打冠军总奖金为3000元)。
女子门球王奖金:3000元。 出席本届赛事的上届女子门球王出场费:2000元。
(三)双打比赛
录取第一名发给奖杯和荣誉证书。其中进入八强者,分别发给奖金200元;进入四强者,分别发给奖金400元;进入二强者,分别发给奖金800元;荣获双打冠军者,发给奖金1600元。(注:双打冠军总奖金为3000元)。
注:上届门球王出场费及所有获奖者所得奖金,将由大会组委会提取10%捐献四川省受灾地区门球协会。
五、比赛规模:各项赛事限报64-128个队,报满截止,不足部分由主、承办单位补充。
六、报名条件和参赛费
(一)年龄、性别不限,报到时请提交个人居民身份证、地市级以上医院体验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未办者报到时由承办方所在地保险公司派专人办理,三证俱全,方能参赛,不合格者,谢绝参赛)。
(二)凡具备单、双打条件的运动员都可报名参加。
(三)可以兼项报名,但需交纳各项参赛费。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法
自2008年 6 月15 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 郑 伟 ( 手机:13651136571 ) 王志 (010-52313637) 许世敏 (13804529735) 传真:010-89356066
报名费通过邮局汇至: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邮局31号信箱 收款人: 郑伟 邮编:102488
(只有收到报名费后方可认定报名,请谅解,需发票者请在汇款单附言中注明。)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 年9月 5日,逾期不再授理。
(二)报到日期和地点:
1、各参赛队于 9 月14日前到重庆市江津区小官门球场报到。
2、裁判员 9月13日报到,次日参加学习和实习,逾期不再安排。
3、 9 月14日下午7时召开组委会领导,总裁判长、全体参赛运动员联席会,不再另行通知。
4、乘车线路: 重庆火车站下车者,到对面长途汽车站转乘直达江津区的大巴车,每隔二十分钟一班,三十分钟即到;江津火车站下车者,转乘直达城区的公共汽车,到小官山门球场即可.组委会接待中心电话:023-47554663 联系人: 李炘然
(三)各队也可在当地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各队自理。
八、参赛费和住宿费
(一)门球王争霸赛项目每队(人),收参赛费200元;
(二)女子门球王争霸赛项目每队(人),收参赛费200元;
(三)双打项目每队(两人), 收参赛费200元。
(四)凡"门球之家联谊会"会员,参加门球王争霸赛,只须交参赛费每项150元即可.
(五)大会期间食宿费100元/人/天,统一食宿,报到时请一次性交清比赛期内的食宿费。
九、如参赛运动员需定返程车票, 请在报到时写清日期、车次、站名、张数等交给组委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共创和谐国际门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6日
附:
一、在召开裁判预备会时,由总裁判长宣布增加一条试验性竞赛规则:
界外球进场落位终点柱周围10厘米之内,获得一次续击权。撞柱落位续击圈内无效。
二、在召开裁判预备会时,由总裁判长宣布单打第一名挑战擂主时如何限制双杆球。
[ 本帖最后由 MQZY 于 2008-7-22 13: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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