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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欢迎批评指正:草根版《门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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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07: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1-24 07:30
通过上百场的试验,领先一方顾不上拖延时间,一心先得到15分。
你那是“双15”,有15分的限制,不是真正 ...

任何一种体育项目比赛都有耗时的,只不过不能太明显,美国NBA比赛都有耗时的。

点评

您的结论有些绝对了,中国象棋就没有,假如门球比赛使用累计计时制,就不会有故意耗时的,因为耗时于己不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08:31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0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1-24 11:41 编辑
安利 发表于 2013-1-24 07:38
任何一种体育项目比赛都有耗时的,只不过不能太明显,美国NBA比赛都有耗时的。

您的结论有些绝对了,中国象棋就没有,乒乓球就没有。假如门球比赛使用累计计时制,也不会有故意耗时的,因为耗时于己不利。

点评

竞技比赛时,当领先一方都有耗时的的想法,落后一方必然要抢时间,就像拳击比赛,领先一方就主动进攻少些,防守多些。门球比赛一样,执行双15制,就是在单位时间内先得到15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2:41
发表于 2013-1-24 12: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1-24 08:31
您的结论有些绝对了,中国象棋就没有,乒乓球就没有。假如门球比赛使用累计计时制,也不会有故意耗时的, ...

竞技比赛时,当领先一方都有耗时的的想法,落后一方必然要抢时间,就像拳击比赛,领先一方就主动进攻少些,防守多些。门球比赛一样,执行双15制,就是在单位时间内先得到15分。

点评

我觉得,“双15”最大的问题是,累计计时的作用,仅仅在于记录何方先用完15分钟,对于解决当前,计时的乱象,无济于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7:40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7: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3-1-24 12:41
竞技比赛时,当领先一方都有耗时的的想法,落后一方必然要抢时间,就像拳击比赛,领先一方就主动进攻少些 ...

我觉得,“双15”最大的问题是,累计计时的作用,仅仅在于记录何方先用完15分钟,对于解决当前,计时的乱象,无济于事。

点评

双15制要经过试验才好找出有何问题,感觉代替不了现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7:43
发表于 2013-1-24 17: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3-1-24 17:40
我觉得,“双15”最大的问题是,累计计时的作用,仅仅在于记录何方先用完15分钟,对于解决当前,计时的乱 ...

双15制要经过试验才好找出有何问题,感觉代替不了现实。

点评

取消触静止球犯规的理由 1、此规定原本就没道理。因为没有不当得利,也不会影响对方和比赛正常进行,定为犯规是何道理?你可能说,那先把自球拿到对方球处再击球,咋不获利?是,难道除了定为犯规就没有别的办法予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8:1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8: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利 发表于 2013-1-24 17:43
双15制要经过试验才好找出有何问题,感觉代替不了现实。

取消触静止球犯规的理由
1、此规定原本就没道理。因为没有不当得利,也不会影响对方和比赛正常进行,定为犯规是何道理?你可能说,那先把自球拿到对方球处再击球,咋不获利?是,难道除了定为犯规就没有别的办法予以约束,以制止其“故意”吗?规定必须待裁判员将被移动的球复位,才能击球,时间计入10秒,还会有人故意为之吗?
2、犯规条款太多,应尽量减少。
3、我发现,把触静止球定为犯规,会伴生出难判、难处理的情况,很多“难题”都与触静止球有关。取消了此规定,规则会精简、顺畅很多。


身体
 楼主| 发表于 2013-1-25 17: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定为闪击阶段触球犯规,自球放界外。这同撞击后球没停稳就捡球,不属于闪击犯规,是一个道理,都是在没有取得续击权、闪击权之前的犯规。

点评

来自试验场的报告 将规则改成“将对方球闪出界外犯规,停杆,他球放回界内;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形成的局面有效”。 进行了四天约30场实验。(是县门球管理工委主任主持搞的,笔者只去过一次)和过去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6 19:03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9: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3-3-24 11:28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3-1-25 17:27
应该定为闪击阶段触球犯规,自球放界外。这同撞击后球没停稳就捡球,不属于闪击犯规,是一个道理,都是在没 ...

来自试验场的报告
将规则改成“将对方球闪出界外犯规,停杆,他球放回界内;界外球进场撞击他球不犯规,形成的局面有效”。
进行了四天约30场实验。(是县门球管理工委主任主持搞的,笔者只去过一次)和过去比:
1、主动一门留球的没有了;
2、开局站位的少了;直冲二门的多了;
3、闪带球、特别是远距离闪带球的少了;
4、每个人回回有打球机会 ,在场外站着的少了;
5、比分差距小了,高分球少了;(最多20分)
6、战术简单了,从控势为主转向得分为主;
7、技术和战术对胜负的影响,技术特别是“远功”,作用更大,战术的作用下降;
8、一场的轮次少了,最多六轮;(没裁判、没10秒)
9、偶然性对全场胜负影响减弱,幸运球、失误、裁判员一次漏判、错判,影响全局的少了,“一杆定乾坤”,只能在终场出现;
10、主动进攻的多了,躲躲藏藏的少了;
11、疯狂的闪带没有了,球场显得文雅了,捡球的任务小多了。
12、没有裁判员,界外球进场的乱象没有了,因为出场后,都能立即摆好,呼号后不得再移动。
13、各球之间的联系、保护作用弱化,单球作战能力凸显,某号球的最后得分数量与该号击球员的技术水平关系更明显。
上述变化,我们这里,多数人认为好,少数人认为“没意思了”、“没刺激性了”。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技术较好,也懂战术的"尖子“。
发表于 2013-1-27 21: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经过讨论改进的“草根”规则,可在2013年的网友赛上(全国的、各地的)试行。由此,中国门球革命正式开始。

点评

谢谢您的支持 。不敢有此奢望,因为它还很不成熟,还停留在设想阶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8 07:07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07: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卫士 发表于 2013-1-27 21:41
建议:经过讨论改进的“草根”规则,可在2013年的网友赛上(全国的、各地的)试行。由此,中国门球革 ...

谢谢您的支持  。不敢有此奢望,因为它还很不成熟,还停留在设想阶段。
发表于 2013-1-28 07: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孜孜追求,探索规则合理化,可敬可佩!
发表于 2013-1-28 07: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飘★逸㊣ 于 2013-1-28 08:04 编辑
  1. 例如:比赛快结束时,一方界外球进场时,为了不使另一方有起杆机会,或将场内下杆起棒球直接撞击出界了,难道这形成的局面也有效吗?岂不是为虎作伥?
  2. 这不正是界外球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么。比赛中10个球都参赛,都起作用,让每个人,每个轮次,都有打球的机会,不比”一方打,一方看,半场时间,站着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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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竟然允许界外球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瞎胡闹”。那场上又多了一种乱象:界外球根据需要,倒可以随意把对方有威胁的下杆球、王牌球冲出界外,这难道还有“规矩”、有“王法”吗?这就好像一个人犯了错,该受点处罚是必要的(界外球进场无任何权利撞击他球),如果恣意允许犯错的人继续破坏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承认其行为合法(界外球进场,所有撞击形成的局面有效),岂不是天下大乱吗?      
      所以修改规则不能为修改而修改,要符合有利无利原则,更要区分“有理”和“无理”的关系。我可以肯定地说:99.99%的球友都不会同意这一条,中国门协更不会.......

点评

楼主竟然允许界外球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瞎胡闹”。那场上又多了一种乱象:界外球根据需要,倒可以随意把对方有威胁的下杆球、王牌球冲出界外,这难道还有“规矩”、有“王法”吗 一点也不是“瞎胡闹”,这一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2 19:36
谢谢您的直言。您的担心我理解,因为您没有这样改后的实践,只能凭在现有规则的规定,和多年的习惯,来评判。其实,就是这样改了,没有多大影响,它和界内球,仍然有大的区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8 08:56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08: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逸㊣ 发表于 2013-1-28 07:56
楼主竟然允许界外球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瞎胡闹”。那场上又多了一种乱象:界外球根据需要,倒可以 ...

谢谢您的直言。您的担心我理解,因为您没有这样改后的实践,只能凭在现有规则的规定,和多年的习惯,来评判。其实,就是这样改了,没有多大影响,它和界内球,仍然有大的区别。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9: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逸㊣ 发表于 2013-1-28 07:56
楼主竟然允许界外球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瞎胡闹”。那场上又多了一种乱象:界外球根据需要,倒可以 ...

楼主竟然允许界外球有这样的权利,简直是“瞎胡闹”。那场上又多了一种乱象:界外球根据需要,倒可以随意把对方有威胁的下杆球、王牌球冲出界外,这难道还有“规矩”、有“王法”吗
一点也不是“瞎胡闹”,这一规定本来就是不合理的,应该改。规矩和王法是人定的,人也可以改变它,日本人是“模拟战争杀俘虏”定的,中国人就可以按体育竞赛的一般原则改过来。
“联产承包”,按旧规矩,就是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就得挨批、挨斗被打倒;按新规矩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改革创新。
发表于 2013-3-12 20: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飘★逸㊣ 发表于 2013-1-21 17:11
界外球进场撞击场内球,形成的局面有效??单就这一条我觉得就不妥当,例如:比赛快结束时,一方界外 ...

我汄为也不妥当还望军棋老师三思!

点评

我汄为也不妥当还望军棋老师三思! 我三思过后仍坚持,不把界外球地位提高,不大量减少界外球,门球总是战术复杂、民众认知度低,不会参与,一边倒的问题将长期存在,比赛会永远没看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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