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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各市代表团)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9月20日至24日在义乌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以11个市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
男子五人制团体、女子五人制团体、单人赛、双人赛
(二)青少年组
五人制团体、单人赛、双人赛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竞赛组别
1、成年组: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2、青少年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至3人,成年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至8人,青少年组可报运动员5至8人(男、女不限)。
(三)成年组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2人,青少年组可报替补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可报单人赛运动员2人和双人赛运动员2对(比赛时不分男女)。
(五)运动员只能兼报1个单项比赛。
(六)比赛场地为15米×20米,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七)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制,决出前八名。
(三)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运动服装)、穿平底运动鞋,参赛队使用的球棒、号码布、队长标志、教练员臂章等需自备。
(四)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五)五人制团体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女子组比赛时教练员须为女性,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六)单人赛禁止场外指挥。
(七)双人赛同对选手按逐一交替击球方式进行。在比赛中,1队员击球时允许另1同队球员场外指挥。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人(对、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名次分值不变。
(二)获各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的分值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金牌按实际数计入,同时计入参赛运动员所属县(市、区)团体总分(以各项目报名表注明县[市、区]为依据,未注明的不予统计)。
(三)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足3人(对、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身份证阅读器录入数据。
(二)各代表团通过省全民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比赛前30天分别报送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电话:0571-85062007)、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筹委会竞赛部(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21号,邮编:321017,电话:0579-89119335),逾期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表须经各代表团团部审查,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三)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赛前二天到达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按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经费开支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