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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1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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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之鹰 发表于 2012-11-6 19:17
草坪场地踩球滑,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在还没放下被闪的他球,刚一踩自球时,就把自球挤出了脚下而致犯 ...
您说得很好!
闪击、滑,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踩球时、自球滑出脚尖。
一般这种情况、只要掌握脚正踩球、踩稳当后,脚后跟再慢慢落地,基本上可以解决球滑出脚尖的问题。
二、关键是放球滑的问题。
特别是脚小的人,由于滑、很难放好球、放好也贴靠不紧。不是犯规、就是影响闪击质量。
比赛中前者出现的问题犯规,有!但可以从解决一个踩球方法问题上,得到改进。
后者出现的问题,则属于闪击犯规中的多数共同问题。解决就比较困难。
所以才会有以上“允许手扶他球”进行闪击的建议。
比赛中击打到球是好事。既然是好事、各方面都应该支持他、继续发扬下去。
现在出现闪击踩球、放球滑,为了方便闪击、本应该允许闪击时手可以扶着他球进行闪击,这样可以顺利完成闪击、不犯规、继续扩大战果。然而现在规定手不离开球,犯规。
这样规定无形中给击球员设了一道坎。实践中有许多勇士都在这道坎前倒下。使门球运动中的喜剧骤然变成了无味的悲剧。令人十分惋惜、遗憾。
经历过打门球的人,我相信一般都会有这方面心灵上的创伤。有的在关键一次闪击中犯规,可能会伤痛一辈子。
技术不好、疏忽犯规,犯规者会主动检讨、责罚自己,毫无怨言。
闪击时踩球、放球、造成闪击犯规,实在是由于“太滑”引起的。只要允许手可以扶着他球进行闪击,这些冤枉的犯规基本上完全可以避免。
击球员心中自然而然会喷发出对规则中“不人性化”条款的指责。
问题的关键是:手扶与手不扶绝不会影响闪击的原来属性,不可能达到投机取巧的目的。对门球运动有利!
如果改成闪击时允许用手扶着他球进行闪击。不愿意的人,照样可以继续潇洒的采用手不扶着进行闪击。
不是原则问题,萝卜、青菜,让各人有所喜爱,那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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