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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20: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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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裁判报酬、制度、的看法。
1, 打门球是玩,做裁判是陪别人玩,为了自己可持续的玩,就要常陪别人玩。就像俗话“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一样。 这样,裁判就在玩门球人之中,是玩门球的优秀分子。组织比赛 要求每队至少有两名可供赛会调用的裁判员,专职可以,提倡队员兼职。没有裁判员的队,谢绝参加。提倡好队员要同时做好裁判员。
这样裁判员就源源不断,报酬方面,有一点幸苦的慰问,例如提供午餐就可以了。网上讨论也不会只是运动员对裁判一面倒的批评。
2,裁判员资质不用考试决定,现在所有考试,只有高考还像个样,其他的考证,都只是你参加过那个等级的学习班,教过多少费的证明。我的办法是新手由单位推荐,直接参加基层比赛的裁判工作,从记录员,助手做起,每次赛会过后,在裁判员服务记录本上由组委会做服务工作签证,每次比赛选出30%优秀裁判员,也记录在案。这个本就是你的资质证明。是“路考”出来的。不是抄书抄出来的。
3,为防止新手出错,造成无法更改的冤案,比赛中任何一方有权要求裁判长到场审定判决是否合理,裁判长可以更改现场裁判的判决。如属于无理要求,可总分里扣掉一分,以防止无理取闹。
4, 我强烈呼吁请重视我的25帖的意见,减少裁判的劳动强度,精简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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