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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忠华

闪击时,自球在足下随意滑动,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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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1: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时,偶尔耍点小聪明管用。在脚下移动了球,再恢复原位即可,着实不值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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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  发表于 2012-9-1 06:21
发表于 2012-8-31 1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上善若水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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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参与  发表于 2012-9-1 06:19
发表于 2012-8-31 11: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种不犯规的取巧行为,裁判如发现这种移动明显有利时,令其恢复原位再闪击。如不服,就是干扰比赛,按妨碍比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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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没有,咋办?  发表于 2012-9-1 06:17
支持。  发表于 2012-8-31 21:34
发表于 2012-8-31 11: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门球也要讲究实再地道,耍小动作不是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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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发表于 2012-9-1 06:15
闪击时,自球在脚下“动”是必然的,何必另加一条允许“移动”?这一条加的,对击球员有误导作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31 15:23
发表于 2012-8-31 15: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佐罗 发表于 2012-8-31 11:29
打门球也要讲究实再地道,耍小动作不是真功夫。

闪击时,自球在脚下“动”是必然的,何必另加一条允许“移动”?这一条加的,对击球员有误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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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发表于 2012-9-1 06:14
发表于 2012-8-31 16: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球人都会这一手裁判员将球恢复原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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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或偶尔尚可  发表于 2012-9-1 06:13
发表于 2012-8-31 17: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投机行为裁判不能让他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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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发表于 2012-8-31 20:47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18: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liguoping 发表于 2012-8-31 08:05
我以为:  中的第29页,关于闪击过程的第二款已讲明白了。再加上方框中的说明,就更清楚了。例子中的球友,属 ...

耍滑行为,也可叫钻规则空隙.今天我用前足踩球向前后可滑10cm以上,侧滑3cm以上,斜滑5cm以上.每次不犯规滑动,谁还愿意当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18: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12-8-31 08:36
你的问题很有意思。
    规则《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第7条“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

多谢老师高水平回复,此投机取巧行为,有失体育风尚!{:soso_e179:}
发表于 2012-8-31 18: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動作是規則里允許的,閃擊時自球在踩球腳下移動不犯規.閃幾完成后,如有利過門,撞擊,裁判要將球回覆原位,擊球員才能擊球.平時打著玩沒裁判就靠自覺了.做誠實人,辦老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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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点好啊  发表于 2012-9-1 06:11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18: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1329946061 发表于 2012-8-31 09:48
同意上善若水和封神两位老师的意见。多年的老教练又是打球高手,在新手面前更应谦和,技术上坚决按照规则严 ...

{:soso_e179:}{:soso_e189:}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19: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一笑 发表于 2012-8-31 10:26
依据规则:●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 ...

如果限制在10秒内,谁敢耍这滑头!{:soso_e179:}
 楼主| 发表于 2012-8-31 20: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WSX 发表于 2012-8-31 17:49
投机行为裁判不能让他得利。

行为属小聪明,出发点乃损人利已.就不让他得利!
发表于 2012-8-31 21: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老师说的好全面,{: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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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参与  发表于 2012-9-1 06:10
 楼主| 发表于 2012-9-1 06: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2-8-31 11:18
这是一种不犯规的取巧行为,裁判如发现这种移动明显有利时,令其恢复原位再闪击。如不服,就是干 ...

这就是规则需要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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