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方友好城市门球邀请赛规程 一、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大连市体育总会、大连市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大连市门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公司 大连乐邦益品海参有限公司 龙胄门球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大豆深加工技术推广中心大连分中心 大连妙品堂即墨妙府老酒大连专卖店 二、时间和地点 2012年9月17日至20日在大连市人造草坪门球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 北方各友好城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 四、比赛项目 进行5人制比赛。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5—7人(领队、教练员可兼队员)。 (二)运动员需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参赛人员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发生伤病费用自理。并要填写参赛保证书(祥表附后)。 (三) 参赛队数定为64个队,报满为止。主办单位组委会有权按组织工作需要调整参赛队数。 六、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组织培训。 (三)第一阶段比赛采取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分组循环进行复赛,第三阶段采取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 (四)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需着装整洁、统一,穿平底运动鞋。 (五)比赛时教练员、队长需在左臂上佩戴标志。只许佩戴教练员标志的一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六)比赛用球和场地均为中国门球协会2012年度认定的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和龙胄专用草坪。 (七)比赛用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2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球槌端面几何图形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8名发奖杯、荣誉证书。 (二)1——3名分别奖励价值280元、198元、150元门球鞋每人一双。第一名,每人再奖给价值868元海参胶囊一盒(承办单位提供)。 (三)4——8名每队奖给比赛用球一套。 (四)裁判员每人奖给挑边器一个。 (五)评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按收费人数发放纪念品。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按规定填写(打印)邀请赛报名表(见附表)于2012年8月15日12时前报大连市门球协会。报名后不得弃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2号。邮编:116031 电话:0411---86658179 传真:0411---86658179 联系人:刘协云 15566881038 刘惠华 13130026861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各参赛队于2012年9月16日12时前到大连市门球协会报到。参赛人员有车接送到酒店入住。 (三)各队于2012年9月20日17时离会。 九、费用 (一)食宿费标准 1、住三星级宾馆,食宿费每人每天:130元,各队到旅馆服务台按人数、天数交费。食宿发票由下榻酒店在退房时提供。 2、领队姓名手机号码,所乘车次及到达大连站时间要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 车次及到达时间如有变化,需提前电话通知承办单位。 3、入住大会统一安排酒店的代表队,有车接站,往返球场有车接送。自行安排住宿的单位,大会不负责接站,往返球场交通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