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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发人省思的历史故事,祝中国门球网友端午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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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10: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个故事:
清末,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很不人道。”没等皇帝回话,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这是陛下的恩赐,奴才们心甘情愿。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
评论: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还以为自由是病。林语堂先生曾说过,中国有一类人,身处社会最底层,权利时时刻刻在受到着侵害,却有着统治阶级的思想,处处为统治阶级辩护,在动物界能找出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第二个故事:
十八个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一次,他住进了行宫,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皇帝大为扫兴。这座磨坊“有碍观瞻”。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了。
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
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6000马克,以偿还其所欠债务。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动。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以铭记这段往事。
正如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所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评论:人最自由、自主、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如果连这一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财政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人类自由和尊严的根基。财政权使个人权利具体化,从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第三个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1991年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30岁都不到,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XX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评论:在这个世界上,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

点评

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给力。  发表于 2014-1-1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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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布龙.东博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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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3 11: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人权、司法、权力决定着社会的根本性质。
发表于 2012-8-2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
发表于 2013-1-3 10: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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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8: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人深省的历史故事!很有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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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1: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邀请书
                    门球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门球运动发展,增强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乌海市体育局特邀请各省市区门球协会组队参加2014年“乌海湖杯” 全国门球邀请赛。
特此邀请。
附件1: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附件2: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附件3: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住宿信息
                                乌海市体育总会
2014年6月5日

附件1
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乌海市体育总会、内蒙古乌海市老干局
二、承办单位
乌海市体育总会、乌海市门球协会、乌海市老年体协门球工作委员会、海勃湾区教育体育局
三、技术指导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门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14年9月14日至18日在乌海市老干局门球场举行。
五、邀请参赛单位
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包含内蒙古)均可报名。
六、参加办法
(一)各省市以门球协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总计28支参赛队,以报名时间先后和交款顺序为准,报满为止。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不限,每队可报运动员(领队、教练兼运动员)共计8人(男女不限)。
(三)各参赛运动员自愿参加比赛,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病、事故保险,如发生意外伤病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四)承办单位乌海市门球协会可派2支代表队参赛。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28队抽签分成4组,每组7支球队。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排小组各名次;第二阶段按小组名次进行淘汰附加赛,排列全部名次。
(三)比赛用球槌、教练员、队长标志、号服均由各队自备。球槌必须是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四)球队须穿着统一队服、平底运动鞋。
八、奖励办法
组委会将为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队颁发奖牌、奖杯、奖金和证书;前4—8名的队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9—28名的队颁发纪念品。
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奖金3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奖金600元。
大会设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0日。
(二)各队认真填写报名表(手写无效),报送电子邮件为准。报名联系人:崔洪波  手机13947320778
报名邮箱:403436910@qq.com    传真:0473-6965602(传真报名的请先打电话告知)
(三)各队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到乌海市海拉北路紫晶海岸国际大酒店报到;14日下午16: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15日至17日比赛;18日12:00前离会。
(四)9月14日乌海机场、乌海火车站有人接站,请将到达时间提前告知联系人。
十、经费
(一)各队于报名时交参赛费300元;汇款银行:建行乌海市新华东街支行;收款单位:乌海市门球协会;账号:15001726650052504545;
(二)各队所需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按各队实到人数,每人补助食宿费200元,(超出人数不予补贴)由各领队统一签字领取。
(四)参照住宿信息各队可自由选择预约登记。(同时告知报名联系人)
十一、其它事项
(一)如报名参赛队数较少,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赛制及奖励名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各队往返车票、机票、比赛期间食宿自行安排。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队名(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队内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人:           地址:                 手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4年“乌海湖杯”全国门球邀请赛住宿信息
  
名 称
  
地 址
标间种类
标间价
注明
预约电话
星云
  
大酒店
海勃湾区
  
人民广场旁
双人间
208元
含2人早餐
0473-2050111
紫晶海岸国际大酒店
海勃湾区
  
海拉北路
双人间
170元
含2人早餐
13848340064
飞云
  
大酒店
海勃湾区海拉北路23号
双人间
168元
含2人早餐
0473-6968799
  15904735808
3人套间
208元
含2人早餐
 
4人套间
328元
含2人早餐
 
飞云
  
宾馆
海勃湾区
  海拉北路
双人间
128元
到飞云大酒
  店就餐,另交费
13847304515
3人套间
128元
到飞云大酒
  店就餐,另交费
 
3人套间
220元
到飞云大酒
  店就餐,另交费
 
报到地点:紫晶海岸国际大酒店接待厅,火车站下车乘1路车到新华建设集团站点下车,航班、机场有接站车,到城区后需打的到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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