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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执行规则、与左右规则
规则:应该是《讲道理》、受执行人拥护、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
执行规则:应该是不折不扣的去执行规则;打折扣、不叫执行规则。
左右规则:则是违背规则的真实意图,肆意的去歪曲理解、解释、执行规则。
击球:规则规定是进行《合法》的击球(含闪击)。一切非法的击球(含闪击)则被判定为:击球(含闪击)犯规。
有效移动:规则规定“合法”击球(含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是“有效移动”。有效移动一定包含球移动到静止都有效。只有“非法”击球(含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才是无效移动。
合法击打界外球的移动,应该是有效移动。界外球继续在界外进行有效移动以后、最终仍然停止在界外的结果,也必然有效。
为什么在无效移动一节的归纳中:会将“界外球未能进入场内的移动”也归纳其中?这明显是违背规则“有效移动”的规定,这明显是《左右规则》的执行行为。
有效移动:规则并没有限定球一定要在哪里进行移动?才是有效移动。
门球人一般总希望:界内球能够在界内进行移动。界外球则能够顺利进入场内进行移动。
但是也不可否认,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门球人也有权选择一些特定的移动方式。
比如:(1)界外球从一处的界外、继续移动到另一处的界外。
(2)界内球的移动,通过界外的适当移动后、再回到界内撞击球或静止时、停在界内。
为什么在无效移动一节的归纳中:会将“球出界的移动”也归纳在其中呢?
球虽然是出界的移动,但并不能否定该球还有经过继续移动、再回到界内的客观现实啊!
武断的认为:球出界的移动,就是“无效移动”。这难道不是在《左右规则》的执行吗?
执行规则、就应该严格的按照规则准确含义去执行。绝不能按照主观意愿、想象、解释,去《左右规则》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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