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邀请函
各市门球协会、有关单位及友好球队:
为庆祝五一劳动节,丰富广大门球爱好者业余生活,推动门球运动健康和谐发展,经桂林市体育总会批准。定于2025 年 5 月 8日—10 日在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院内(四连片人造草皮)露天门球场举办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分享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报名参赛。
附件: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附件: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广西天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桂林市门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
(四)支持单位:广西壹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25 年 5 月 8 至 10 日,在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院内(四连片人造草皮)露天门球场举行。5 月 7 日报到,8 日至 10 日比赛,赛事结束后离会。
三、比赛项目及赛事规模
1.五人制赛,报名计划 40 支队伍;
2.三人制赛,报名计划 40 支队伍;
3.双人制赛,报名计划 40 支队伍;
4.以收到报名表和参赛综合服务费的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接收社会公开报名。
(二)参赛要求
1.五人制赛要求
(1)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5 至 8 人(教练兼运动员应包含在运动员名额内)。
(2)参赛队报名的教练员、运动员只能参加一支球队比赛,不得到其他球队参赛,违者取消双方球队的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参赛规定:性别不限,参赛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周岁(195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体检证明。参赛人员自行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并于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 2),方可参赛。若年龄超过 70 周岁,需要有家属陪同并有直系亲属签字的《超龄参赛运动员责任书》(附件 5),方可报名参赛。
2.三人制赛参赛要求
(1)参加三人制赛的运动员必须在五人制赛的运动员中产生,参加三人制的不能报双人制,三人制赛比赛时,红队一人持球为1 号、7 号,一人持球为 5 号,一人持球为 3 号、9 号;白队一人持球为 2 号、8 号、一人持球为 6 号,一人持球为 4 号、10 号。
(2)三人制比赛中双方球员只能由 1 名场上球员担任指挥(他人不得指挥)。
3.双人制赛参赛要求
(1)参加双人制赛的运动员必须在五人制赛的运动员中产生,参加双人制的不能报三人制。双人制赛比赛时,红队一人持球为1 号、5 号、9 号,一人持球为 3 号、7 号;白队一人持球为 2 号、
6 号、10 号一人持球为 4 号、8 号。
(2)双人制比赛中双方球员只能由 1 名场上球员担任指挥(他人不得指挥),且不得替换。
五、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3》。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淘汰附加赛(必要时增加上下半时)决出名次。
3.第一阶段分组、抽签、竞赛编排方案由“劳动者杯”竞赛委员会负责。
4.参赛队须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运动鞋上场。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参赛队上场运动员须佩戴由中国门球协会指定的号码布,违者不得参赛。
5.比赛时只允许 1 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6.对参赛队有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2)消极比赛,或打假球;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4)破坏场上局面,投机取巧。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五人制赛录取前十六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名次奖金奖品
第一名4000证书
第二名2500证书
第三名1500证书
第四名1000证书
第五至八名800证书
第九至十六名500证书
(二)三人制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名次奖金奖品
第一名1500证书
第二名1000证书
第三名700证书
第四名500证书
第五至八名400证书
(三)双人制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金。
名次奖金奖品
第一名1200证书
第二名800证书
第三名600证书
第四名400证书
第五至八名300证书
(四)第二阶段团体淘汰赛及淘汰附加赛,参赛队每胜一场球,奖励 30 元/场。
(五)各单项未报满 40 支队伍,根据报名情况,奖金视情况适当调整。
七、仲裁委及裁判人员
1.根据赛事规模的需求,设立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裁判组长等机构及人员。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推荐的裁判和招募的志愿者裁判组成。
2.志愿者裁判由承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裁判员条件规定:身体健康,裁判员级别应达到一级。请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出具本年度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志愿者裁判员差旅、食宿费用自理。所有裁判员自备广西门球协会指定红、白裁判服装、白色平底运动鞋,须携带中国门球协会最新发布的等级证书、胸微。
八、参赛费用
1.运动员交通、食宿自理。组委会为参赛队推荐酒店,供自主选择,费用自理(推荐酒店的联络方式另行通知)。
2.五人制赛综合服务费 500 元/队(报名费 400 元,裁判费100 元)、三人制赛 250 元/队(报名费 200 元,裁判费 50 元)、双人制赛 200 元/队(报名费 150 元,裁判费 50 元)。报名时汇款至指定账户,收款后报名生效。
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西桂林市门球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2103212109300008244
汇款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写明“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参赛费用”,并留存好汇款单报到时提交,否则报名不予认可。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自理;
5.赛事提供医疗服务,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自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所有参赛队须填写报名表(附件 3)于 4 月 24 日前连同参赛费报给承办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
2.报名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 92 号,联系人:王铁元(电话 15077360369),蒋桂英(电话:13507837410)。
3.凡参赛队报名后,如撤销报名或不参加比赛,请在开赛前10 日前电告赛事组委会,否则参赛费一律不退。
(二)报到
1.参赛队于 2025 年 5 月 7 日 15 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2.裁判员报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7 日 9 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及裁判培训时间、地点以赛事组委会发布的裁判选调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裁判员,大会不安排裁判工作。
3.报到时,交验球队成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核对参赛球队教练员和运动员报名情况。
4.报到时,运动队及所有裁判员须出具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后,方可报到。否则,将不允许参赛,且赛事综合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注:上述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十、以上规程解释权属于桂林市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附件 1
报名表(一)
五人制团体赛队名全称
简称领队教练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姓名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队内职务
领队
教练
运动员 1
运动员 2
运动员 3
运动员 4
运动员 5
运动员 6
运动员 7
运动员 8
附件 2
报名表(二)
三人制赛所属队伍门球队
运动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附件 3
报名表(三)
双人制赛所属队伍门球队
运动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附件 4
自愿参赛责任书
第一条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桂林市 2025 年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
第二条我充分了解本次赛事期间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第三条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赛事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事组委会。
第四条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非组委会过失导致的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第五条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签名(请用楷体签身份证上的姓名):
队名: 队员数量:
队员签名:
附件 5
超龄参赛运动员责任书
我(亲属姓名:)(身份证号:与(参赛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 是 关系。我同意(参赛人姓名)参加“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
1.我知晓(参赛人姓名)身体健康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同意(参赛人姓名)正常参加“桂林市第十届“劳动者杯”暨首届“天弘杯”门球公开赛”。
2.充分了解本次赛事期间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告知并保护(参赛人姓名)在比赛期间的全,以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以及我的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非组委会过失导致的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4.如因我本人以及我的亲属未遵守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及其他要求(包含且不限于提供体检证明、购买个人保险等要求)而产生的风险由我本人承担。
5.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运动员本人负担。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并对本责任书的真实性责。
参赛者签名:
亲属签名: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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