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4-12-7 12:31 编辑
我之前已对2023新规则表达不清的问题发表过两条看法:
之一是,新规则删去了老规则的闪击过程允许的行为中的 “重新改放他球”,但是规则其他部分还是两次提到“重新改放他球”。
请见:2023 规则 令人奇怪的一改
之二是,到底可不可以“申请缺员比赛,
请见: 可以申请缺员比赛吗?
所以这里提的 是之三。
2023规则 12-四-4 说 : 每场比赛每队只限双方各使用1个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以闪击过程结束(获得续击权)界定。
“使用” 双杆 ,通常理解就是确实打了第二次续击,例如,使用“续击权” 就是真正实现上场以来第二次击球。没有续击,哪能称使用了。这个是规则的老问题,过去也在网上讨论过,2023 规则还在使用“使用”。
多年的实践,大家都懂了规则的意思,其实要避开“使用”问题,也不必如此拗口,把规则条文改为 4, 每场比赛每队只限获得一次 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若再次出现 3 项的情况时只能获得一次续击权。
或者 12-四-3、12-四-4合并改写为:
3,每场比赛 每队 首次出现 自球成功通过二门 或 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闪击过程结束获得 2次续击权。这样更简洁。
注 :3 ,自球成功通过二门 或 三门过程中如果在门前或门后又撞击了他球,闪击过程结束获得2次续击权.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