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 群众比赛门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混合五人制A组 (二)混合五人制B组 (三)混合五人制C组 (四)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女混合双打) (五)男子双人赛 (六)女子双人赛 二、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执行。 2.混合五人制A组,要求男子年龄61-70岁(1955年1月1日-1964年12月31日出生);女子年龄56-70岁(1955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出生)。 3.混合五人制B组,要求男子年龄19-60岁(196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女子年龄19-55岁(197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4.混合五人制C组,要求男、女年龄均为12-18岁(2007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5.团体赛,要求男、女年龄均为19-70岁(195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6.男子双人赛,要求男子年龄19-70岁(195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7.女子双人赛,要求女子年龄19-70岁(195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8.按照《规程总则》要求进行身份认定。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行业(行业体协)参赛。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年8月29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9.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半年以内的身体健康证明,并且办理赛事期间及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保险。 10.各参赛单位应广泛开展“我要上全运”赛事活动,推广普及门球运动,营造全民全运氛围,发现、选拔运动员。 (二)资格审查 1.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同一个参赛单位参赛。 2.门球项目竞委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门球协会官网、官微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经审查违反规定者,按《规程总则》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双人和双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竞委会向组委会建议取消运动员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参评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三、参赛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为单位,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体育主管部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名参赛。 (二)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可直接参加决赛阶段比赛,须于预赛报名截止前提交报名名单。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名参加6个组别(每组1支队伍)参赛。 (四)参赛人数和要求 1.混合五人制A组、B组、C组每组组成人员:领队1名、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名,队医1名,运动员7名(含替补队员男1名、女1名),每组必须有2名女运动员上场比赛。混合五人制A、B组每队可有一名队员兼一个符合年龄要求的项目。 2.团体赛组成人员:领队1名、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名、队医1名、队员8名。其中男子单打运动员2名(含替补队员1名),女子单打运动员2名(含替补队员1名),男女混合双打运动员4名(含替补队员2名)。单双打队员不得相互兼项。 3.男子双人赛、女子双人赛组成人员:领队1名、教练1名、工作人员1名、含队医1名、队员6名(含替补队员男1名、女1名)。 4.决赛时各省设总领队1名,联络员1名。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3》。 (二)各组别预赛前12名获得决赛阶段比赛的资格。 (三)各代表队须统一比赛服装。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对各组别决赛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决赛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 (二)对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颁发电子参赛证书。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报名时填写《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门球竞赛确认表》(附件1),将加盖公章的原件邮寄至中国门球协会(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确认参赛组别并指派一名对接联络员。 (二)报到 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比赛开始前2天,离会时间为比赛结束后1天。技术官员报到时间为比赛开始前4天,离会时间为比赛结束后1天。具体报到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三)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将《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门球竞赛参赛名单》原件(加盖公章)、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等参赛资格相关材料(港、澳、台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或台胞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原件等材料按时间要求邮寄至中国门球协会(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技术官员 (一)技术申诉委员会、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组长、主要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 (二)辅助裁判员(要求一级及以上)由门球项目竞委会选派。 八、反兴奋剂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反兴奋剂教育,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十五运会反兴奋剂教育准入(群众赛事入口)”参加学习。 (三)实施决赛阶段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决赛运动员在上述平台考试合格获得证书后具备参赛资格,决赛前提交反兴奋剂考试合格证书。 九、经费 (一)按《规程总则》规定,各代表队正编人员决赛期间的食宿和必要的市内交通由大会按规定统一安排,参赛队伍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其他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运动队自理。具体食宿安排及要求,以相关规定和文件为准。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联系人:刘泽明 电 话:010-67116673 13501064652 传 真:010-67116673 地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7号楼A座 邮编:100763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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