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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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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问题3。
这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
一,红方见比赛结束,自己输了,才揭发白队替换犯规问题,
试问红方,早干什么去了?现在见自己输了,才提出?
虽然不是违体犯规,体育道德水准,待商榷,
本案,临场裁判的注意力,都在场内被呼号的击球员和当亊球身上,限制线外的其它人行为,绝对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是大型比赛,裁判员不可能:都认识每一个运动员,
本案例,应该按裁判员失误,过号不纠处理,况且比赛已经结束,记录已经形成,
以主裁判定为准,如果我是主裁,维持成绩,比赛有效!
如果产生纠纷,负责本场的副裁长,对与红方应提示提醒,此举不妥,影响本赛事秩序,造成纠纷,下不为例。
如果红方拒不签字,在备注栏注明。主副裁签字后。
上交组长,直至总台,比赛生效。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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