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954|回复: 4

24年电子刊问答题【3—4】问题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2 08: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creenshot_20240316_113808.jpg
发表于 2024-3-23 08: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4-3-23 08:35 编辑

     这条我认为适合裁判员失误处理,因球员有写入替补名单,替换时没有提出,裁判员也沒发现,而且在击球后对方也没提出,只是在球赛结束后才发现提出。所以不能再纠正,形成局面有效。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15: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24-3-22 19:04 编辑

请网友点击查看大图,有原题内容。
Screenshot_20240322_091653.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22 16: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答问题3。
这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
一,红方见比赛结束,自己输了,才揭发白队替换犯规问题,
试问红方,早干什么去了?现在见自己输了,才提出?
虽然不是违体犯规,体育道德水准,待商榷,
本案,临场裁判的注意力,都在场内被呼号的击球员和当亊球身上,限制线外的其它人行为,绝对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是大型比赛,裁判员不可能:都认识每一个运动员,
本案例,应该按裁判员失误,过号不纠处理,况且比赛已经结束,记录已经形成,
以主裁判定为准,如果我是主裁,维持成绩,比赛有效!
如果产生纠纷,负责本场的副裁长,对与红方应提示提醒,此举不妥,影响本赛事秩序,造成纠纷,下不为例。
如果红方拒不签字,在备注栏注明。主副裁签字后。
上交组长,直至总台,比赛生效。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3-22 19: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Screenshot_20240322_091653.jpg

点评

这条我认为适合裁判员失误处理,因4号球员有写入替补名单,替换时没有提出,裁判员也沒发现,而且在击球后对方也没提出,只是在球赛结束后才发现提出。所以不能再纠正,形成局面有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3-23 08: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