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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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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09: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波  发表在微信群里的帖子,转录如下:
下列两种行为如何判罚
      1、2022年《门球之苑》出版的《裁判员常见案例及知识问答》上册第440题45页20题:击球员击打自球后碰门柱反弹回来二次触及到击球面,判“连击”犯规,自球恢复原位。本题解释理由是一次击球动作中所发生的二次触及击球面。
       2、同样是这本书第83页19题:击球员击打自球过门时,自球碰门柱反弹回来又碰到击球面,判触及移动球犯规(自球就应拿出界外)。解释理由是参与的主体、客体是球槌和门柱。
      上述两题实际上是同一种性质的行为,却出现两种不同的判罚,那么在比赛中出现这种情况,裁判员到底如何裁决?
  新沂市门球协会:刘振荣(提供)
                              陆    波(整理)

点评

触及移动球,再明确不过了。  发表于 2023-2-3 20:30
发表于 2023-2-3 10: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击球动作中所发生的二次触及击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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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1: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判罚比较合理。不符合连击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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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4: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应该问问这本书的编辑。

点评

编辑有这个解释权么?  发表于 2023-2-4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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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7: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版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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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8: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减少门球裁判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中国门球协会发一份“执行文件”就能解决,中国门球协会要是有个“疑难问题解释”权的机构运行起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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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18: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3-2-3 21:48 编辑

      对这种情况本人认为是“触及移动球”。

     一,连击的定义“是指一次击球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在69页有解释’连击’情况,“在自球与他球较近的情况下,沿自球和他球中心连线方向击打自球时,易产生连击现象。”它这里一是指,‘’自球与他球较近情况下,"二是指,‘’自球撞击他球反弹回来的〃。
    二,规则里不是指击自球碰撞门柜柱反弹回来碰到槌头的。
    三,文中指连击是‘’两球较近"时击球,亦相信击球员不会对着很近的门柱击球吧。
    四,连击是指“一次击球中”,而撞柱反弹回来再碰槌头时,应该是击球动作完成了。
    所以无论根据规则条文、内容,距离、动作等应判“触及移动球”犯规合理。

点评

再 说一说,裁判员判连击或触动移动球都可以的,因为的确是一次击球中两次碰到槌头面,但从条文内容,距离,过裎来分析,还是判触及移动球合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3 20:32
支持  发表于 2023-2-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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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20: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3-2-3 21:50 编辑
中山明 发表于 2023-2-3 18:26
对这种情况本人认为是“触及移动球”。

     一,连击的定义“是指一次击球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 ...

    再 说一说,裁判员判连击或触动移动球都可以的,因为的确是击球中两次碰到槌头面,但从条文内容,距离,过裎来分析,还是判触及移动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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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3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判触及移动球,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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