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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先呼号利与弊
没有规矩、便不成方圆。
先呼号,仅从字面意思上去理解,他比正确的呼号时间是提前了。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呼号时间呢?
顾名思义:是上一位击球员击球权结束,才是下一位击球员击球权开始,此时必须通过裁判员呼号,才能进行互换。
正确呼号程序是:击球权结束、呼号、开始。
虽然在门球竞赛规则中并没有明确这么规定,但是大家都十分明白。
击球员获得闪击权、或续击权以后,击球员都会知道:必须等场上球全部静止以后,才能进行下一次击球权活动。否则会被裁判员判犯规。
那么理性的裁判员也会等上一位击球员击球权结束,才会进行呼号、让下一位击球员上场击球。
为什么比赛中会出现裁判员未等球停稳、实施先呼号的现象呢?
原因是规则中潜藏的一种暗流、支撑着先呼号行为的滋生与泛滥。
比如:
1、宣传: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
在此便突出引导裁判员:只要是不出大问题,就可以不等球停稳、先呼号。
2、规则中:有击球权即告结束的论述与篇章。
暗示裁判员可以在击球员击球权即告结束时,球不停稳、就可以先呼号。
3、实践中又可以有诱导裁判员实施先呼号的动机和行为。
比赛关键时刻,一方企图实施有意拖时战术取胜,如果裁判员可以帮助另一方取胜,便可以采取先呼号、保证另一方有击球机会,达到反败为胜的目的。
4、比赛结束程序就是这么明确规定的。
一方面规则规定: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应该结束比赛。
另一条又规定:先呼号与比赛时间到同步,即使后攻方击球员应该结束比赛,但是如果遇到有先呼号现象,也不能正常结束比赛。
先呼号现象的利与弊:
利:
一场比赛,能够正确节约的有效比赛时间是极其有限(仅仅只有一、二分钟而已)。
弊:弊端则是无穷无尽。
1、打破了正常、应有的呼号机制。
2、驱使裁判员经常出现带偏向性先呼号行为发生。
3、产生许多难以置信的先呼号错误纠纷发生。
典型的如:
(1)不宣判、可以先呼号。
对方球队:对于不宣判、先呼号行为,提出反对、或抗议,该怎么办?
(2)错误的认为:刚击打界外球进场,裁判员就可以立即采取先呼号。
球员击打界外球进场、再出界,裁判员不进行宣判,就随意实施先呼号行为,如果发生在比赛关键时刻,能够颠覆冠亚军比赛得主的情况下,矛盾、纠纷一定会非常激烈,如何处置?
(3)击球员获得闪击权、或续击权时,裁判员进行误判没发生,就进行先呼号。
结论:凡此种种、引发的矛盾,造成的纠纷,屡屡酿成繁多的劳民伤财不良结果,至今无人重视、研究去纠正。
先呼号的“先”字,应该是被抛弃的时候了。
不争论、只讨论。
认识统一、“先”呼号的先字,可以随时弃。认识不统一、“先”呼号的先字可以保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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