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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6 18: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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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1-11-6 18:11 编辑
二,“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是很明确的,“只限使用1次”,不是“确保使用1次”。
当然规则没有确保你成功使用双杆 ,根本没有人解释为要确保成功的使用。
“只限双方各使用1次双杆”,是规则允许你使用一次双杆,如果双杆根本没有使用,那么下次还有机会,还有使用的权利。
什么叫“使用双杆” ,第二次续击才是“使用双杆”,如果说 第一次续击就是使用双杆,那么下次打成双杆 就 不允许第一次续击, 也就是 打成就退场。你是这个意思吗?
一, 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其实是很明白的,就是说“闪击完成”就获得了‘双杆‘权利了。具体点说,打成了双杆后,如果在没有完成闪击前犯规了,都不能算获得双杆权利。只有在闪击完成才算获得了双杆的,是很清楚明确的。
既然使用双杆表现在有了第二次续击,那么,限双,就是限制出现两次第二次续击,也就是,你队使用过了一次双杆,下次就没有第二次续击了。
而 规则又规定 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既 闪击完成就是记录一次双杆 ,闪击完成到使用双杆,中间还有第一次续击,第一次续击就不是使用双杆,所以规则此处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 以闪击完成 为标准,不是不可以,前面就要如同11规则那样用词:
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一次双杆球,
才是合理的。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2015规则的语文问题,自相矛盾了。按目前的专家的解释,应当把“使用” 改为“打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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