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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顺便谈自己观点
门球网上有人问我:
一、一个有效移动的球移动到界外,其他运动员在界外踩停它,是不是犯规(违体)了?
回答:不犯规。
因为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指任何影响比赛进行的行为,才视为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说明:观众、与其他运动员都必须站在限制线以外。球已经出界、移动出限制线了,此时任何人主动帮助裁判员拦截、踩停出界、且不可逆返的球。都是为了节约比赛有效时间的行为和目的,不存在犯规(违体)一说。
二、裁判员这样做,是不是正确?裁判员可不可以踩停出界球?
回答:裁判员拦截、踩停明显出界、且不能逆返的球,完全正确。
因为裁判员此行为和目的都是为了节约比赛的有效时间。
说明:此行为不得引发任何矛盾与纠纷。——球必须是明显出界、且不可能继续进行有效移动返回界内。
三、球场的挡墙,是不是应该取消,因为它妨碍有效球的移动!
回答:场地挡墙远离比赛场地,球的有效移动实用价值,只与比赛场地有关。远离比赛场地、无实用价值的移动虽然有效,即使允许其移动、其移动的实用价值全无,有效移动的结果,也等于无效移动。有挡板、挡墙,正是人类节约比赛时间的有力举措,且不会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说明:门球运动球的有效移动,只是围绕着比赛场地而言,失去、或远离比赛场地的支撑,有效移动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四、有效移动的球撞击了“界外球”自身回到了界内,是不是界内球?
回答:当然不是界内球。
说明:界外球一般是特指被裁判员放置在场外10厘米处的球。有效移动的球撞击了“界外球”,此球出界、已离开比赛场地约10厘米了,客观地说:它已经不能逆返回界内了。不撞击界外球、该球必定是界外球毫无疑问。即使撞击了界外球、也没有任何条款可以证明该撞击是有效撞击。
撞击界外球既然不是有效撞击,即为是无效撞击。无效撞击、反弹回来的移动自然也是无效移动。
我的结论是: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不论是使球在界内、还是在界外进行有效移动,只要与比赛场地相关,在结论不明、事实不清的状态下,裁判员就不能罔顾事实的乱下结论!
因为:击球员合法击球使球产生的移动,最终结果是界内球、还是界外球的结论密切相关。
罔顾有效移动的客观事实,草率、匆忙、主观、片面、武断的下结论。球明明压线、裁判员却判罚:球出界。球明明压在球门线上,裁判员却判罚:球过门得分。球之间明明有间隙、并未发生密贴撞击,裁判员却判:密贴撞击后,是场地不平原因造成间隙。完全不顾有效移动的最终客观事实,凡此种种都会人为引发、制造出许多不必要的问题、麻烦、矛盾与纠纷来。
有效移动完全变得是徒有虚名!人人都可以插一杠子去解释。还美其名曰:球出界!
球有效移动虽然中途有出界现象、但是击球员合法击球使球产生的有效移动最终球不是停在了界内了吗?
这种现象是:一叶障目、盲人摸象、只看表面不看实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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