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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 聊 规 定
世界上夸夸其谈的所谓人权:其实均是泛指人行为的自由权。
人的行为自由权应该有个度:即不影响、不伤害他人的自由权。由此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就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定、予以限制。于是便会形成不同层级的许多规定来。
社会、运动、比赛的各项规定,也是由此而来。
社会上打工挣钱,各行业、各工种都有不同的规定。挣钱多少?一靠本事、二靠幸苦程度进行区分。
运动、比赛依据自身运动特有的规律,自然会产生具有自身特点的一些规定。
必然:
排球运动:不能过网击球、球必须在三传以内过网。球落地、或出界落地得分。排球特别规定由得分方、继续发球。
球是一次过网,还是两次、三次过网,均由比赛战术决定。
篮球运动:不得持球奔跑、必须运球前行。球进规定篮筐、得分。篮球特别规定:得分方、必须交换发球权。
至于球是扣篮(放进篮筐)、还是中、远、近距离投进篮筐,也由比赛方的具体战术而定。
足球运动:不得用手,只能用脚、或身体其他部位触球。将球踢进防守方球门便得分。得分以后、足球与篮球一样规定由防守方交换发球权。
球怎样进门?只要不犯规、不受任何限制。
其他运动项目、不一一介绍了。
那么门球运动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门球运动规定:击球员可以轮流通裁判员过呼号、获得击球权。有效进门不出界,有得分权和续击权。撞击球以后、自他球都不出界,有闪击权和续击权。续击权可以依法进行叠加使用。(这是双多杆球形成的法律依据)击球权结束以后、裁判员才能通过呼号的方式,进行击球员之间击球权的交换。
说明:门球运动中的续击权,尤如人们打工挣钱一样。一是靠幸苦挣得的有限辛苦钱(即一次续击权)。二是靠技术、才能,获得高附加值的钱(即双多杆球续击权)。
钱的获取与获得,并没有不道德、不合理的成分。人人都可以去努力、去争取、去获得。
至于钱怎么使用?只要不违法!一般不应该去进行干预。即使钱的使用、有违法的部分,也应该有相关政策、相关法规,去进行引导、限制与惩罚。
双多杆球的取消、与限制,实则是一项不明智的举措。他阻止了门球运动击球员们许多高难度配合动作、高难度技术动作的创新与发展。不利于门球运动向更深层次、更高级阶段发展。
进门、不进门?撞击、未撞击?一杆、还是双多杆?这些都是门球运动最基本的技术问题。
只要技术娴熟了,远、近进门或撞击,从理论的角度去分析,都不会是一个事。
但是从战术上来讲,矛尖、则盾必须厚;如果盾厚了、矛则更要求尖。
这种现象尤如门球运动中的进攻与防守一样,此起彼伏、互为交换。门球运动中的“一边倒”现象,完全源自于防守方防守意识淡薄、防守不力所造成。
“一边倒”现象如今却完全嫁祸、怪罪于进门、撞击获得双多杆球、和闪击他球出界所造成,实在是想不通。
钱赚多了,怕胡作非为、犯罪?不敢去赚钱,这怎么可能?这岂不荒唐吗!
找准门球运动“一边倒”问题,进行对症下药、这才是根本举措。这样才能出台最明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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