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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门球杆法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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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0 13: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江湖 于 2021-4-10 14:03 编辑

学习门球杆法的体会
老江湖 2021.04.10

最近几天,对门球杆法,也就是击球的主要方式做了比较系统的学习和练习,总结出几点体会,以供和球友交流探讨。
关于压打和勾打,教材里面讲的很清楚,这里不再重复叙述,只讲一讲平打、挑打、顿打和擦打。

一、预备知识
1、首先,我们这里所讲的,都是正面槌头,而不包括斜面槌头。举例中选用的是长寿老式68度斜面22厘米长度的三面底翘式槌头。

2、这种槌头正面着地,上沿高度约为4.1厘米;前头压地约为3.7厘米;前头翘起离地面约为4.7厘米。

3、我们知道,球体的半径为3.75厘米,他也是撞击高度的最突出点。
也就是说,在一个水平面上,用垂直于这个水平面的一个面(比如槌头的正面)与球体正撞击,就只能撞击到这个半径长度的突出的点上,其他上下左右的点是撞不上的。
这一点很重要!

二、共性问题

1、正常情况下,无论是平打、挑打,还是顿打,槌面与球体的接触点都是球体半径正对着球槌的那个突出点。
见图1:球体上的红点为3.75厘米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552.jpg
(1)平打
这个容易理解,按照教材技术要领出杆,槌头撞击那个3.75厘米高度的点,一切就OK了。

见图2.1平放槌头时槌面与球体的接触点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611.jpg

2.2球槌前端压下时的接触点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624.jpg

2.3球槌翘前端起时的接触点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644.jpg

(2)挑打
即使按照教材讲的槌头翘起,除了用球槌下边线(是那条横线而非槌面)可以击打到3.75高度的突出点之上,其他依然是只能打到半径高度的那个点,这和平打是一样样的,不要试图改变这个结论,因为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见图3:球槌前端下边线可以击打到中心点上方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652.jpg

(3)顿打
我们既然已经知道了槌头的高度,也了解了球体的突出点的高度,那么就应该知道,无论是所谓的点顿(球槌击球后压地急停),还是送顿(球槌击球后向前移动后槌尾着地),球槌与球体撞击点和上面说明的都没有变化,这里面讨论的都是球体的撞点。

三、挑打和擦打个性问题

1、挑打
(1)我们先来学习教材:
挑打,槌头前端高后端低,槌头端面击打自球后上部中点,发力方向是向前上方,槌头呈“仰弧”状态上挑击球,并顺势朝前上方移动后收杆。挑打可以增强自球的旋转速度,简称提拉打。

(2)我完全赞同“挑打可以增强自球的旋转速度,简称提拉打。”这个定位,特别是“提拉打”,以及发力方向的论述,也同意槌头翘起的技术要领。
但对“槌头端面击打自球后上部中点”这个说法持不同意见,理由就是我们不可能打到那个点(前面已经做了说明)。

(3)那么挑打和平打的区别在哪里呢,个人觉得最主要的不是击球点问题,而是发力手法和发力方向问题。就是向前向上提拉,呈“仰弧状”挥杆,做到这一点,也就学会挑打了。

(4)还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挑打的击球声会比平打、顿打小。

2、擦打
(1)之前的文章,我已经对擦打做了系统的说明,感谢球友的肯定。我们这里只介绍上擦打。
还是先看看教材的说明:
擦打,槌头前端沿球面的切线方向擦击自球后部或侧面。发力方向与自球运动方向不一致。
上擦打,向球体施加上旋力,促使被击出的球加速上旋。

(2)本人赞同其中的一些观点,打个比方吧,挑打好比是乒乓球的提拉球,擦打就好比是弧圈球,他的旋转力和前冲力更强。
这两天经过练习,用擦打杆法打跟进球,自球可以跟进1米以上,威力很大;至于擦打厚球和超薄球效果更是非常理想。

(3)不同意见
一个是击球点不一样,不是教材上所说的“槌头前端沿球面的切线方向擦击自球的后部”,而是擦击球体中部以上的位置,因为擦击中后部与挑打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见图4:球槌和球体的关系,擦打中心点以上部位
微信图片_20210410133701.jpg

二是要想擦击球体中部以上,则必须使槌头抬高超过地面3.75厘米,且翘起槌尾,类似于压打放杆。

三是区别于压打的是压打是向下向前发力,而擦打是向前向上擦出。也正因为是摩擦,使球槌与球体接触时间延长(尽管不是很长时间,但确是如此)而使旋转力和前冲力加大。

四是撞击声音要明显小于平打和顿打,甚至比挑打还要小很多。

有人说,你这个擦打有点不合规矩,充其量也就是个江湖杆法,我觉得个人理解吧,对我有用,对别人也可能真的没什么用。如果真有用,叫什么都无所谓,江湖杆法,老江湖杆法随便吧。

以上是学习击球杆法的几点体会,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提前谢谢关注和转发!

点评

谢谢老师的详细报道!  发表于 2021-4-11 06:27
衷心感谢姜老师不吝赐教!  发表于 2021-4-10 19:40
发表于 2021-4-10 19: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衷心感谢姜老师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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