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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规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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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 21: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条规则的讨论:
关于脚下球的移动,规则有两处提到:
P21, 无效移动 7,的说明:
       闪击时,自球在脚下(未脱离控制)的移动。
P31,
闪击过程中允许行为:(7)的说明:
       当自球在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中柱有利,则必须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

按 p21 可以知道:
      a, 脚下移动球是 无效移动, 无效移动是要复位的。 但是 按 p31 ,多数情况不需要复位。两条是不是矛盾 ?
      b, 复位用时算谁的, 规则说了吗?规则是不是应当说。
     C,  2011规则没有 P21 这一条,,2015 添上了,理由是什么?


点评

脚下球的移动未获利的情况下可以无视。  发表于 2021-4-4 21:43
发表于 2021-4-3 2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一些细节裁判应该讲清楚 不如“压毛”问题 球路前有障碍可不可小移动问题 。。

点评

边线有毛是场地的毛病,不是规则的毛病。  发表于 2021-4-4 06:39
应当講清楚的是規则,不是裁判。  发表于 2021-4-4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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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4 07: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没有 P21 这一条,,2015 添上了,理由是什么?我理解加此条,是想规定,自球在脚下移动触及他球不犯规。

点评

有道理  发表于 2021-4-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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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4 18: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首先要肯定的是,脚在踩球时球一定会动。只是距离大小问题,如果裁判员认为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有利时才把球恢复原位,如无影响就不必要了,是多此一举。   二,对恢复原位用时归谁问题规则没有说,如果是归击球员时,超时了,击球员可能怪是裁判员动作慢而超时的,但如果是归裁判员用时,有些击球员会在关键时刻故意拖踩球拖延时间,两者都不好办,所以就由裁判员来掌握了。
   三,以前规则没有订,后来发现击球员在脚下拖拉球时有对撞击、过门造成有利,所以2015规则就补上了,这也是为什么要修改规则问题,也是逐步要完善问题。



点评

是的,应是逐歩完善,或者说是逐步来吧。  发表于 2021-4-4 19:52
总之,规则此处不完善。  发表于 2021-4-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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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4 22: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1-4-4 18:41
一, 首先要肯定的是,脚在踩球时球一定会动。只是距离大小问题,如果裁判员认为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有利 ...

如果是归裁判员用时,有些击球员会在关键时刻故意拖踩球拖延时间,两者都不好办,所以就由裁判员来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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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5 08: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  裁判用时
裁判用时主要是指裁判员处理有关比赛事宜所用的时间。
1.裁判用时包括

(2)裁判员做“稍等”手势后,或者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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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5 14: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21-4-4 18:41
一, 首先要肯定的是,脚在踩球时球一定会动。只是距离大小问题,如果裁判员认为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有利 ...

同意中山明老师的观点!
对击球员无利的脚下移动,裁判员不复位是对的!这已经是约定俗成了,是否与无效移动的球都要复位有矛盾,就不重要了!复位用时规则应做出明确规定为好!(我认为不算裁判用时更合理)。

点评

(2)裁判员做“稍等”手势后,或者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的时间。 上面就是规则的规定,裁判员要移动有利的自球复位,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就是裁判用时。 本帖要探讨的问题,大家都认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6 08:45
约定俗成,不是规则!裁不能按“约定俗成”宣判,如果约定俗成是规则,还要规则做什么?  发表于 2021-4-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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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06: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中山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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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08: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21-4-6 08:47 编辑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21-4-5 14:29
同意中山明老师的观点!
对击球员无利的脚下移动,裁判员不复位是对的!这已经是约定俗成了,是否与无效 ...

(2)裁判员做“稍等”手势后,或者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的时间。


       上面就是规则的规定,裁判员要移动有利的自球复位,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就是裁判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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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0: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要肯定“烨鹤”老师的问题提的好——确实是自相矛盾。
2、15规则针对“利用闪击时移动自球获利”的行为,进行了完善,是一个进步——与时俱进!如果不把闪击时自球的移动定义为无效移动就麻烦了——不当获利就有了正当理由!
3、其实,加上一句话,就可以让规则更严谨了——“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一旦需要复位,其用时属于击球员用时”。

点评

加上一句话,就可以让规则更严谨了——“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一旦需要复位,其用时属于击球员用时”。 再严一点 : “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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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6 11: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建峰 发表于 2021-4-6 10:15
1、首先要肯定“烨鹤”老师的问题提的好——确实是自相矛盾。
2、15规则针对“利用闪击时移动自球获利”的 ...

加上一句话,就可以让规则更严谨了——“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一旦需要复位,其用时属于击球员用时”。


再严一点 :
“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裁判认为需要复位时,由击球员完成,其用时属于击球员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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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6 16: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时自球的无效移动,在不获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位。裁判认为需要复位时,由击球员完成,其用时属于击球员用时”。
赞同叶赫老师的观点,哈哈,谁也不敢涉险,否则就10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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