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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规则究竟为啥?
讨论门球竞赛规则并不是人为的在找茬。
门球竞赛规则的制定与修订都具有一定的历史痕迹、当时的认知水平和技术水平来进行设计与修改的。
在门球运动发展、进步过程中,规则的每次修改、应该更有利于合理、规范击球员行为;更有利于比赛双方:公平竞争。
开球进一门:就进行了许多次的修改。
其中:修改有成功、可行的;也有修改失败。
比如:修改成功、可行的地方。
2015门球竞赛规则修改:当自球过一门后出界,过一门有效。(原来:过一门出界、过一门无效)
减少开球进一门出界、必须重新开球、进一门的繁琐程序。
不可否认:修改失败的地方,虽然有人曾经提出过自己独立的见解,但是许多人都稀里糊涂的认为:即使修改是错的,既然写进规则、那就必须执行,那就是是对的。
说明:写进规则里的东西,错的必须执行、这句话并不错,是对的。但是如果要承认它是对的,那就大错而特错。
门前竞赛规则原设计:开球进一门、撞击门前、门后球,为无效撞击。被撞击移动的球必须复位。
问题:门前球复位没有问题;但是门后球复位,就会出现自球抢占它球位置,难于复位的诸多问题。
2011门球竞赛规则修改:自球成功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后7.5厘米外的他球,他球移动有效,但不算有效撞击。
这么进行修改:强行执行可以,但是没有任何道义上的支持,在道理上是绝对说不通的。
说明:被撞击球移动,在门球竞赛规则中,只有两种移动:有效移动和无效移动。
被撞击的球产生有效移动:击球员便可以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
被撞击的球产生无效移动:被撞击的球移动无效,必须复位。
解说:进一门撞击门后球,2011门球竞赛规则错在修改成:即不是有效移动、又不是无效移动,这种违背门球运动常识、常规的不三不四的运行模式。
把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复杂了。把容易理解的问题、变成难于理解了。
重大问题:学习、理解、执行不知所措,一头雾水,难道没有提出来进行讨论、统一认识、再修改的必要吗?
讨论规则、质疑规则,这才是真正爱护规则的表现。并非是固执、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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