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4120|回复: 4

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 1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


  昨天我提出了一个问题: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比赛能够结束吗?
  许多网友都明确表示:后攻方击球员、能够结束比赛,应该结束比赛。
  说明:大家并没有谈理由、找依据。
  应该说:理由和依据、都是规则“比赛结束”程序中最主要的内容。
  为什么会出现: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不能结束比赛的现象呢?
  解释:这就是、比赛时间到,应遵循以下方式结束比赛(3)当裁判员呼号与时间终了同步,呼号有效。错误规定、与错误导向引导的结果。
  门球运动的特点是:击球权没有结束,不能进行交换。不能交换、就不允许裁判员进行:呼号,宣布交换。
  这一连串之间的逻辑关系是:
  1、球未停稳——击球权未结束——击球权不能进行交换——不允许呼号宣布击球权交换。
  2、球停稳——击球权结束——进行交换——呼号交换。
  3、比赛时间到——后攻方击球员完成击球——球停稳(或死球)——结束比赛。
  说明:
  1、球未停稳、呼号,这是法律以外的事情,不受法律的应有保护。
  2、球未停稳、呼号,是否有效?必须依据法律的正常规定与正常运行程序办事。不具备法律授予的任何特权。
  3、不妥当、不计较、勉强可行、勉强可为的行为,并不能就被认为是正确的行为、合法的行为。
  这就是民间常存在的一种叫做合理不合法的说法。即使民间被认为是:合理,但此理、是上不得法庭进行公开辩论的。
  4、最可恨的是:这类只被民间凑合认为合理的行为,一旦直接触及其他人利益、被提出质疑、被告时,竟然还会有人为其并不合法的行为,竭尽全力的为其进行辩护。
  以上就是:球未停稳、呼号,有关规则、法律层面上的逻辑关系。     
  

点评

谢谢萤火虫老师《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的报道!  发表于 2021-1-22 06:19
谢谢萤火虫老师《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的报道!  发表于 2021-1-22 01:31
发表于 2021-1-22 01: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萤火虫老师《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2 10: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萤火虫老师《试探规则中的逻辑问题(二)》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