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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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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4 11: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门球竞赛规则如何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有利于击球员自觉遵守的原则。即使击球员为了某一私利、企图违规操作,也会倍受犯规处罚的压力,不敢肆意妄为。
  门球运动中击球员闪击不当得利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现在对于击球员闪击不当得利行为,裁判虽然进行了及时处理,(裁判员做出“稍等手势”、示意击球员慢点击球,等待裁判员处理完毕以后再击球)但是处理时间被定性为裁判用时。
  这样合理吗?本人是第一次、也是率先、敢于公开表露自己对此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为什么?
  我认为:门球竞赛规则
  1、一定要让击球员为自己的犯规行为、付出必要的利益代价。
  2、也必须对于击球员任何非法企图的获利行为、具有强大的震慑力!
  使得一般人、以及绝大多数人都能自觉遵守门球竞赛规则各项条款。对于一些敢于以身试法、敢于冒天下大不韪的人,不得给予任何可得利益的企图和幻想。冒险试法、只能获得不良恶果。
  门球竞赛规则各项条款,都坚持按照这样的理念、去设置。相信击球员任何不良企图去试探、执行的行为,都会有一种无形强大的震慑力去约束他们自己的行为,绝不敢胆大妄为。
  比如:
  击球员闪击时、经常会发生不当得利行为。
  说明:这就是裁判员做出“稍等手势”以后,处理用时、是“裁判用时”这一不合理、不科学的规定所造成的。
  这样击球员在闪击时、只要有“不当得利”的条件和企图,击球员都会利用规则:击球员在闪击球时、自球在脚下移动,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属于“不当得利”行为,稍许移动并不犯规的规定。
  击球员闪击时采取了不当得利行为,即使被裁判员发现了,也只是恢复原位、用时是裁判用时,自己一点亏也吃不到。如果裁判员未发现,我的不当得利行为不就成功了吗!
  说明:这种不吃亏的买卖,谁都会、谁都敢冒险去做。
  解说:如果击球员闪击时、出现“不当得利”行为时,第一必须恢复原位。第二裁判员恢复原位、处理用时,如果改为是属于击球员10秒击球用时。
  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1、不当得利行为,占不到任何好处。
  2、即使有“不当得利”行为,恢复原位处理时间化的是击球员10秒击球用时,那么裁判员处理完毕以后,击球员剩下的击球时间就有限。击球便会急促、匆忙,一定会影响击球效果。
  3、既然“不当得利”行为,一点好处都没有,击球员在闪击时,都会自觉避开不当得利行为去操作。
  天下不就太平了吗!


  超时犯规行为的判罚,也应该坚持:裁判员认定为准、裁判计时为最终计时。
  裁判员判超时犯规必须报8秒、9秒、10秒的做法,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超时犯规现象不当制止不了,还会人为的支持其任意发展和蔓延。
    
       

点评

谢谢萤火虫老师报道: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发表于 2021-1-5 01:02
发表于 2021-1-4 2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发现不当获利行为,不应给纠正,应当即判罚。

点评

凭哪一条规则?  发表于 2021-1-5 14:52
支持!  发表于 2021-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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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02: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萤火虫老师报道: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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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08: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裁判员都动手了,时间还不算裁判员用时,
裁判员动作的快慢,必然让击球员一方诟病!
这个肯定是球场上的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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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5 1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1-1-5 08:05
但是裁判员都动手了,时间还不算裁判员用时,
裁判员动作的快慢,必然让击球员一方诟病!
这个肯定是球场 ...

比赛场上击球员:  都主动回避不当得利行为,门球运动不就和谐了吗!

  击球员正常击球犯规行为,不属于不当得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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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萤火虫老师报道: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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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5 14: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萤火虫老师报道:探讨“稍等手势”处理球是裁判用时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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