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0-9-2 15:10 编辑
再谈关于门球裁判工作的五个基本观点 (说明:这一观点是2011年8月在撰写一篇《“用”是爱 “宠”是害》的材料过程中形成并提出的。可参阅已在《中国门球网》、《文集区》发表的《老张、老李侃门球》第61至第66篇和第69篇) 第一、不摸杆、不上场、不打球、不懂门球技战术的人,没有资格当门球裁判员。 门球,虽然是一项社会化、大众化的健身体育活动,但是,她却又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20多年的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门球 —— 奥妙无穷、魅力无限、贵在用脑、重在实践。学习门球、打好门球,不仅需要多用脑子;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实践、实践、再实践则显得更为重要。因为面对门球,我们只是一名小学生,而且是一名永远毕不了业的小学生! 作为一名门球裁判员,如果你不摸杆、不上场、不打球、不懂门球技战术;请问:你敢于上场执裁,凭的是什么?光能熟记、甚至背诵《规则》的条文规定行吗?为什么门球赛场上经常会看到一些“跟屁虫”、“拦路虎”式的裁判员?不就是因为他(她)们虽然也摸杆、上场、打球,但是却不善于学习、研究、懂得门球技战术的相关理论知识嘛!有的裁判员一味跟在击球员的屁股后面跑 —— 结果是总也跟不上趟,总是到不了位……累得腰酸腿痛、四脖子汗流,弄不好还极易出现错判和漏判!有的裁判员因为没有“预判”能力,经常站在击球员闪送、闪击的球路上挡道,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拦路虎”。赛场上不是经常可以听到击球员说:“裁判,请您挪一挪,挡着我的球路了!”或用手势示意请裁判员挪开嘛!“跟屁虫”、“拦路虎”式的裁判员是什么?答案很简单:不合格的裁判员!如果你真的不摸杆、不上场、不打球、不懂门球技战术,却能在门球赛场上挥洒自如、游刃有余……,那可是真正的“超人”、天大的奇迹呀! 第二、身为门球裁判员,不想上场、不愿上场、不能上场、不曾上场执裁的,永远成不了一名好裁判。 裁判裁判,只有着装整齐、精神抖擞、斗志昂扬、亲临赛场、不惧酷暑、不畏严寒、摸爬滚打、依规执裁的人,才能称为名副其实的门球裁判员。其他所有与赛事裁判工作相关的人员,只能称作裁判工作的组织(服务)者。 裁判员的本事、能力、水平从何而来?路子只有一条,那就是实践、实践、再实践。要想成为一名好裁判,就必须《践行“四多”力戒“四懒”》: 一是要多跑场。尽自己最大努力,争取多上场、多执裁,多参与实践,多经受锻炼。这是夯实基础,提高技能,快速成长,早日成才的唯一有效途径。只有通过“多跑”,才能感触赛场实际,激发学习热情,体悟执裁真谛,掌握真才实学,练出过硬本领。 二是要多观看。别人执裁并非与己无关。要从整体形象、气质、言行举止上看他(她)们像不像个裁判员。要看他(她)们如何掌握比赛节奏,把握呼号时机,做到既不抢又不拖,忙而不乱,松而不垮,顺畅自然,有条不紊。要看他(她)们对场上情况如何观察、判断和处置,并结合自己的认识、理解进行对比分析。要看赛场发生特殊情况(重点是产生矛盾分歧、发生争执等意外事件)的时机、场合、原因、症结所在及处理方法、过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三是要多琢磨。通过多跑——亲自实践,增长才干;通过多看——分析对比,取长补短。接下来自己就要多用心思琢磨问题 ——回忆总结,深化认识。每一场执裁下来,不能如释重负,得过且过。每一次比赛结束,不能过眼烟云,抛之脑后。对自己的执裁情况不能像“狗熊掰稖子”,而要养成“秋后算帐”的好习惯。 四是要多钻研。作为赛场上的执法者,理应比一般门球运动员学习得更多一些,钻研得更深一些,理解得更透一些。原因很简单:一是《规则.裁判法》的定期修订完善,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只有同步学习、与时俱进,才能跟上形势,适应发展。二是在多跑、多看、多想的基础上,会不断发现新矛盾、新疑点。客观上也促使我们对表面上似乎已经很熟悉、很了解的规则、条文进行深层次地再学习、再探讨。 力戒四懒:一是懒得亲自上场执裁;二是懒得观看别人执裁;三是懒得多想问题;四是懒得学习钻研。 希望每个裁判员把这“四多”“四懒”作为一面镜子,认真对照一下自己。真要是“四多”不足、“四懒”齐备,又没有决心改正,那就不如干脆退出裁判队伍,甩开膀子去打你的球算了! 第三、门球裁判员,应当而且必须成为门球运动的全才——打的不错、教的挺好、裁的挺棒、学而不厌。 有人会说:要求太多了、标准太高了,根本做不到!我认为,作为一名门球裁判员,必须有条件、有规格、有要求、有标准。至于能不能做(达)到,完全取决于自己。 关于“全才”的问题,不是要求你项项都特别过硬、样样都独占鳌头。最起码你得都学、都懂、都会、都内行、都拿得起来、都说得过去。技术基本功应当比较过硬,能够成为球队的主力。临场指挥能够统揽全局、灵活调度、因势应变,成为一名合格的教练员。上场执裁就更不用说了。为一个队执上一两场裁,就应当大致了解指挥者的基本战术套路和球队主力队员的风格特点。并能让所有参赛者对你的执裁心服口服、頻竖拇指、交口称赞。至于学习钻研有关门球技战术、裁判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既是前三项的基础,更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的裁判员,才能具备过硬的:“预判、预警”能力,到了门球赛场上也必将是驾驭比赛、得心应手,挥洒自如、游刃有余。 举一个例子:关于“球在击球员脚下移动”的问题。如果有人说:“还没闪击,怎知道自球在脚下移动?一定是在闪击后的移动。”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我想绝大多数人会说:“这个人肯定是外行,不会打门球”。稍有一点门球技战术常识并经常参加比赛的人都知道:正常情况下,脚下球确实不需要“移动”,道理不言自明。之所以脚下球“需要”移动,完全是在偶遇“特殊”情况(如:撞击后,自球静止时与某个他球距离很近、或恰好贴靠在球门柱或中柱上)时,为了不影响而后的撞击、过门、撞柱等技战术操作而实施的一种有意而为的预谋行为。 赛场上的实际情况就是:为了通过脚下“移球”获得某种利益:一脚下去 —— “踩”(包括:前推、后拉、左移、右搓的移球小动作)“利”兼得早已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小菜一碟。至于闪击之后脚下球的移动,只不过是为了在“踩移同步”前提下的进一步获利而已。当然也不排除抬脚时有意再次移球的小把戏。 从对这个问题的两种截然不同认识中就可以看出:门球运动重在实践,实践才能出真知。脱离实践的所谓理论,必将在实践中到处碰壁、寸步难行! 第四、检验裁判,重在实践;定期复训,与时俱进。裁判员的级别与实际执裁能力、水平不完全是等号(=)关系。 实践证明:“跑两场,看看!”——是检验裁判水平的一种最直接、最简单、最实用的好办法。看什么?一看神态形象——是否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像”个裁判。二看技能技巧——是否到位及时,观察细致,判断准确,处置果断。三看动、令规范——动作是否准确到位,宣判是否清晰洪亮。四看执裁态度——是否秉公执法,一视同仁,不计得失,心胸坦荡。凡是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别的都不怕,就怕单个儿教练。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人操作,再微小的瑕疵也难逃众人的眼睛。半斤八两一看便知,一目了然。 正常情况下,每两年必须对所有裁判员进行一次“像样的、认真的”复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析新问题,开拓新境界。使绝大多数的裁判员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执裁技能。复训是更新知识,强化技能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门球运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做到定期复训,才能达到与时俱进。 衡量一个裁判员,不能光看他是什么级别,多大年纪和干了多长时间,主要应当看他的执裁能力和实际水平。任何一个裁判员,他(她)的级别和能力、水平这两者之间,不完全是等号(=)关系。 第五、每逢大赛的重要、关键场次,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都要亲自上场——言传身教,示范执裁,要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固定的制度。 这一条是专门针对中国门球运动中“裁判一挂长,基本不上场,甚至根本不上场”这一怪现象(实际情况是相当普遍)而言的。我认为:总裁判长也好,副总裁判长也好,不要只看那个“总”字,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你是一名裁判员,大家都是裁判队伍的组成部分。尽管分工、任务不同、职责各有侧重,但当好裁判是所有裁判人员的共同职责、头等任务。 不是要求那些“挂长”的从头到尾、自始至终都在场上跑。而是应当在关键、重要的场次亲自出马、挂帅上阵、言传身教、做出示范。到时候,我们的总长们、老裁判们,如果都能英姿焕发,理直气壮地站在裁判队伍面前,举臂大喝一声:“看我的!”、“像我这样!”、“跟我上!”……,那对激励广大裁判人员自强奋进,促进裁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定将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以上所述,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2020年7月20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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