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20-8-31 22: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计时,就必然有时间战术,在终场的一两分钟,胜队队员用足十秒,减少对方击球时间或让对方无法起杆,负方快速动作,力争多打杆次都是正常的,也是符合规则的正当行为。裁判为难的关键是规则规定10秒之內完成一杆击球或闪击,而这个10秒计时是由裁判黙数。科学嘛?准确嘛?争分夺秒临终场时双方对裁判的要求主观意识就不一样,默数快漫又没准头,纷争难免。如老师建议,离开了规则每场30分钟的规定。时间缩短了胜方满意,反之延长了时间胜方无意见?我认为最好方法:一是,取消10秒打轮次,每场不限30分钟。二是,如要实行10秒计时,要就认真,废除黙数“走码尺”的计时方法,改由副裁手持秒表,专管10秒计时,从开场到终场,愈时犯规一条由副裁专司其职,从读秒到宣判直至处罚结束,主裁再呼下号。当否,欢迎网友批评指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