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言 两 语 集 (四)
三言两语谈区别、谈观点。
(四)有关撞击话题。
顺其自然、简化过程、避免后人笑谈。
1、撞击是指合法击出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建议:移动后一词删除,才更为确切。
理由:自他球接触时,合法击出的自球不移动,也可属于撞击。移动后不删除、会产生矛盾、有悖撞击一词定义。
2、撞击一词是正面理解,目前缺乏负面的定义。会人为导致、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认识与判罚。
比如: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前的球,碰撞无效、移动无效,需回复原位。
再比如: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后的球,他球移动有效、但不算有效撞击。
个人认为:明明是碰撞了、碰撞变无效,需回复原位;特别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碰撞他球移动有效、但不算有效撞击这些奇特的不专业、不统一、有悖常理、不伦不类现象出现,完全是撞击一词缺乏反面专业规范要求造成的。才会出现现在随意解释、随意认定局面的发生。
3、门球竞赛规则应该添加:无效撞击的定义。
无效撞击是指合法击球未进一门的自球触及他球。
这样自球顺利进了一门,只要触及一门前、或一门后的他球,都被认定是有效撞击,具有闪击权。(需要不需要限制双杆续击权?规则完全可以另行特定)
备注:撞击是一项特定、有效行为。
顺其自然、符合常理、规则简单、易学易懂易操作。
人为、强行、规定一些撞击特殊处理方式,结果必然是:有悖常理、程序必繁杂、理解不易、会失去门球竞赛规则法的威严!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