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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规:削除“闪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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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09:1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规则“顽疾”开刀     削掉“闪击战功”

估计新规则下半年出台,意味着15规则将成为历史。
多年来,规则中最复杂争议最多的是闪击问题,这是广大门球人特别是裁判员的共识,也是不争的事实。“闪击成功”的定义,数次修改,却越改越复杂,越改问题越多,越解释越难自圆其说。长期以来,在赛场上引发出无数次的争议与麻烦,已成为影响门球运动健康发展的“顽疾”。今年5月初,我已向中门协裁委会发出建议,门球规则已到了彻底解决这一“顽疾”的时候了:建议取消规则第十六条中“闪击成功”的定义。

理由:
一,闪击成功界定的就是一个他球离开10㎝和踩住自球问题,鉴于我国取消球球双杆,10㎝眼镜球问题己毫无意义了。
二,闪击他球出界、撞柱已不在闪击成功之列,单单为一个己毫无意义的10㎝设一个闪击成功,完全无必要。
三,这么多年来,为一个闪击成功问题,搞得门球人焦头烂额,又是文字措辞修改,又是专家反复解释,结果仍然疑问不断、执行不一、各行其事、不尽人意。因此,与其长期纠缠,不如痛下决心,一刀两断,将其删除。
四,删除闪击成功,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在闪击犯规中,删除有关10㎝内容,只需增加“闪击后他球与自球接触为闪击犯规”就行了。
这样,既保留了闪击技术的正常发挥,增强门球的观赏性,又对闪击的正常进行毫无影响,特别是可以减少或杜绝多年来的不必要争议与引发的麻烦。
当然,这样改有不有影响门球运动发展的弊端,我未考虑。

发表于 2020-6-21 21: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他球离自球超过10厘米为闪击成功这一规定确实弊多利少:
1,增加犯规,
2,裁判难判(要量)
3,容易争执(裁判说了算,队长不准问),
4,易吹黑哨
5,耽误时间
改为他球只要离开自球不犯规。

点评

规则里定义 “闪击成功” 的作用不是用于规定没有闪击成功是不是犯规,而是仅仅用于判别他球移动是不是有效。 他球移动不到十厘米,和自球滑脱都另有条款规定为犯规。 “闪击失败”,“闪击不成功” 都不是规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22 08:47
主要是取消“闪击成功”这个概念。当然,闪击犯规条款,要做适当调整,规定他球离开自球就不犯规,恐怕不行,(放球时自他球没接触,击球后自然就不秘贴,也不犯规?)规定他球脱脚或离开自球超一球距离,不犯规,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22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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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1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
1,去掉闪击成功,就是 他球移动 零 厘米即闪击成功,对吗?     如果闪击击球导致自球滑脱,因为没有闪击成功来界定 ,他球移动是否有效?
2,规则规定 闪击中 他球移动小于10厘米犯规,是不是同时去除,还是仍保留?




点评

完全赞同楼主建议。10厘米的规定,陈腐、虚假、难判,无用,捣蛋,黑哨沃土,是紧跟日规的产物。现在闪击规定已经完全概念化,其他如闪击完成、闪击阶段、闪击过程、闪击允许,都统统删掉,恢复条文化体例。给“自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1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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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10: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新规则恢复历史上的“球球双杆”将会带来怎样的变化?历史上的10CM,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还真是不好说。

点评

10厘米的规定,陈腐、虚假、难判,无用,捣蛋,黑哨沃土,是紧跟日规的产物。  发表于 2020-6-15 08:21
10厘米,陈腐,虚假,难判,无用,  发表于 2020-6-15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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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12:4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门球之苑收集修规建议已经停止了,现在谈修改已是时过境迁,无人理睬了!新规即将出台。不过,网上研讨也是十分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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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12: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向规则“顽疾”开刀 、削掉“闪击战功” 结果会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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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4 22: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15规则里闪击的全过程写的很清楚,我们竞赛中完美地完成全过程,就是说闪击完成了,也就是闪击成功了,如果违犯了某一环节就判犯规。认为那些说道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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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08: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0-6-14 10:12
讨论:
1,去掉闪击成功,就是 他球移动 零 厘米即闪击成功,对吗?     如果闪击击球导致自球滑脱,因为 ...

完全赞同楼主建议。10厘米的规定,陈腐、虚假、难判,无用,捣蛋,黑哨沃土,是紧跟日规的产物。现在闪击规定已经完全概念化,其他如闪击完成、闪击阶段、闪击过程、闪击允许,都统统删掉,恢复条文化体例。给“自球脱脚为击球犯规”腾个地方,把它请回到闪击犯规中来。重点设计好犯规条款即可。如可设击球后“他球没脱离交的控制或移动不足一球距离为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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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5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在实践中实验,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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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9: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20-6-18 09:32 编辑

      首先赞成硒都老师取消的建议。
      增加一条理由,也是我以前说了无数次的,就是“闪击成功”这一词语用在这里极不准确。
      就一件事情来说,这件事强如果没有结束,谁也不敢说它是否能够能够成功。
      但就规则中的闪击来说,却是:闪击尚未结束,确已经“闪击成功”了?
      这种表述,除了圈内人,外人是看不懂的。
      外人看不懂,是因为这个“闪击成功”,属于用词不当。
      成功的反义词是失败,“闪击成功”和“闪击失败”能对应起来吗?

      我原来也说过,“闪击成功”这样用就是一个笑话,这个笑话越早取消越好。

点评

请参阅: 闪击有关的词语的修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1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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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09: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20-6-18 09:19
首先赞成硒都老师取消的建议。
      增加一条理由,也是我以前说了无数次的,就是“闪击成功”这一 ...

请参阅:
闪击有关的词语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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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1: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门球来说,击球员一进场就不能用手再检球的话,如果真是这样,干脆取消闪击这一项,省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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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1 2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20-6-14 10:12
讨论:
1,去掉闪击成功,就是 他球移动 零 厘米即闪击成功,对吗?     如果闪击击球导致自球滑脱,因为 ...

你没看清楼主的内容,主帖中楼主建议闪击后自他球密贴为闪击犯规,即他球只要离开自球(取消原来的离自球10厘米以上)不犯规,这样“闪击成功"就自动取消了。我赞成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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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07: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20-6-22 07:42 编辑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20-6-21 21:46
闪击他球离自球超过10厘米为闪击成功这一规定确实弊多利少:
1,增加犯规,
2,裁判难判(要量)

主要是取消“闪击成功”这个概念。当然,闪击犯规条款,要做适当调整,规定他球离开自球就不犯规,恐怕不行,(放球时自他球没接触,击球后自然就不秘贴,也不犯规?)规定他球没有脱离脚下或离开自球小于一球距离(规则没规定他球必须放脚下),为犯规,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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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仍要有“闪击成功”, 只是10厘米改为7.5厘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2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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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2 08: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20-6-22 07:38
主要是取消“闪击成功”这个概念。当然,闪击犯规条款,要做适当调整,规定他球离开自球就不犯规,恐怕不 ...

这就是仍要有“闪击成功”, 只是10厘米改为7.5厘米。

点评

把“闪击成功”这个规定,删掉,怎么还是还要“闪击成功”呢?新设相关犯规条款是必须的,和设置闪击成功概念,完全是两码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2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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