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作为裁委会主任,您能否对我国门球裁判管理工作做个介绍?
裁判员是竞赛规则的执行者,是比赛现场的法官,裁判队伍建设是门球发展的重要方面。
中国门协对裁判员的管理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并就裁判队伍的培养、建设、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培养、培训、选派的循环机制。并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即中国门协负责国家级裁判员的管理,省级门协负责一级裁判员的管理,地市级门协负责二级裁判员的管理,县级门协负责三级裁判员的管理。除此之外,为保证门球裁判员队伍的质量和加强队伍的管理,各省市、地市、县级门协对裁判员的晋升,都要经过公开考试才能录用这道程序。目前,我国国家级裁判员有388人(包含143位国际级),还有数以万计的一级至三级裁判员。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他们是全国及各地成功举办各类门球赛事的保证。当然,国家级裁判的管理更为严格,原则上每隔4年要进行一次注册培训考试。
选派工作公开透明。我们专门搭建一个信息窗口和互相交流的平台,按照中国门协《全国门球比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设立了“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选派群”。自2015年起,选派国际及全国比赛的裁判人员,都在这个平台上进行。选派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注重范围上点面结合,地域上远近结合,年龄上老少结合。既要保证全国比赛顺利进行,又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而兼顾就近地域与边远地区的结合,既有利于发挥就近和当地裁判的作用,以节省办赛经费,又能让边远地区的裁判获得学习提高的机会。
二是在选派方法上,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秉持着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听取各地门协的意见,做到“裁判本人愿意、当地门协认可、承办单位满意、中国门协放心”。
三是注重裁判队伍建设,大胆培养年轻裁判员,确保裁判队伍后继有人。近几年,除重大赛事由裁委会人员担任裁判长工作外,在其它赛事及美丽中国系列比赛中,我们注重选调一些素质好、业务精并有实践经验的年轻裁判担任裁判长、副裁判长工作,放手给他们压担子。经过几年的锻炼,已经培养出一批能挑重任的裁判员。
据统计,光是去年全国举办的26项国际和全国赛事中,由裁委会、运营单位及承办单位协商提名,并报中国门协批准,共选调257人(次)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参加执裁工作,确保了比赛的顺利进行。
当然,裁判员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不断的改进。
问:门球人希望对规则进行简化,您认为在执行规则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大家都想简化规则,但简化也需要掌握“度”,不能为简化而简化。记得我国第一部“1985规则”就有七千个字,经过10次 修改到“2015规则”也不到一万字。就是说只增加不到三千字。
现在大家感觉规则书本内容太多恐怕是指与规则配套的《裁判法与竞赛手册》(以前没有)。与其它体育项目相比,单就规则而言我认为不能算多,因为门球在发展,技战术在提高,球场情况在变化,需要有配套和相适应的规则,因此增加文字及内容是正常的。我认为简化规则最主要的是能将问题说明白,大家一看就懂,这才是修规的重点方向。
此外,任何一部体育规则都不能保罗万象,把所有的赛场发生的情况都涵盖进去。现在研究规则的人越来越多,我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不少微信群里发来的询问,这是可喜现象。但也要防止出现三种倾向:
一、以偏概全。即用一、二个极端案例来说明规则的某项(条)规定不合理。这是一个误区,因为规则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也许会包含90%以上的现象,但可能不会涵盖全部。在极端情况下,会有一些“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现象出现。如,比赛最后时刻呼号时机的快慢;撞击后自他球距离较远,造成闪击超时;老年人比赛10秒的规定,等等。
二、片面理解。即用规则里某一二句话来说事。如,规则中有“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移动有效”。这是对一般情况而言,但对于进一门与撞中柱的球,此条款就不一定适用,还必须了解其相关的规定。中国的语言很丰富,同一句话、一组词,甚至一个字,在不同的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解释。首先要弄懂规则原文所指,对句、词、字中有不同的理解,要统一到中国门协裁委会作的解释口径上去。否则,大家各管各的解释就会带来混乱。
三、杜撰案例。某些研究规则的微信群,热衷于讨论一些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纯粹是杜撰或凭空想象出来的案例。门球不会像台球一样,出现多次的来回碰撞,或者碰撞后又有长距离移动的现象。建议大家还是多研究一些实际发生的案例,找出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现在球场上发生的争议往往都不是规则的问题,而是对裁判作出的“认定事项”不服从而引发的。当然,有时间研究一些杜撰案例,提高对规则的理解,我并不反对。对规则中不明确的案例,我主张“主裁有权对规则中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问:还有一个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如何修改规则及新规则何时出台?
国际门联规定,每四年对规则要进行一次修改。《2019国际门球规则》已于去年4月1日起就颁布实行了。在中国门协的领导下,裁委会对修改我国《15规则》工作也早早启动了。
去年初,我们委托《门球之苑》编辑部就修规工作广泛收集并听取门球人意见,还刊登了多篇具有代表性的修规建议文章。裁委会对如何修改好新规则在自己微信群里多次进行讨论,并在上海浦东高东镇和山东威海文登区,专题进行二次细致的讨论形成了共识,即一是在不脱离国际门球规则大框架的前提下,对一些不合理、不适合我国门球实际的规定进行大胆改革;二是门球规则应朝着简单、易懂和减少犯规的方向发展,以吸引更多的参与人群;三是要遵循循序渐进,逐渐适应的原则,修规内容不能一次改动过多;四是康乐性与竞技性都要兼顾。
从修改内容上讲,主要体现二个部分,一是针对15规则中需要进一步说明与完善的方面进行修改;二是提出新的修改规定,以适应门球发展需要和产生新的玩法。目前,《2020门球规则与裁判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在去年“全国门球工作会议”上作了简要说明,同时我们也收到各地代表的反馈意见。下一步,裁委会将在中国门协的领导下,认真分析这些意见,进一步做好完善工作。说实话,因每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看法也不一样,要制订一部让人人满意的规则是不现实的。我和周正老师都经历了多次修改规则的过程,我俩都感觉“压力山大”。现在的修规与从前大不一样。从前是几个人说了算,现在是全面进入“互联网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参与和发表意见。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有了大家的热情参与和支持,更能促进我们做好修规工作,相信新规则一定会让多数人满意的。
问:中国官方平台成立后,计划中包含有关门球裁判员工作方面的管理功能。随着时代发展,您觉得裁判工作如何与官方平台有效的结合起来?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创新聚集的平台和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这就需要全社会(当然也包括门球人)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利用“官方平台”来做以前复杂繁琐的工作,达到方便快捷的目标,比如,协会办公、信息传递、竞赛及人员管理、赛事报道及转播、宣传报道、基层情况反映等。就裁判工作而言,我认为今后裁判员的信息统计、注册、认证、选派,以及开展各种培训讲座、疑难问题讨论等,都可以借助官方平台来做。当然,我们门球人也要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学会操作,逐步适应。希望官方平台成立以后,能加大工作力度,从易到繁,从简到难,最终实现网络化管理,造福于广大门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