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比赛准备 1、未上替补名单的队员不能替换上场,如上场按违规上场处理,判对方10:0胜。 2、提交击球顺序名单后不可以更改,但可以按照规定替换。不能私自互换号码布,否则就是违规上场,判对方10:0胜。 3、每次比赛的首场检录,记录表的上场队员、替补队员和教练员都要参与检录。报名表中没名单的人员参加检录,检录前需向组委会说明。报名表中没名单又没向组委会说明的参赛队员,按违规上场处理,判对方10:0胜。 4、检录时某队不足五人应暂停检录。总台宣布比赛开始后,如该队仍然不足五人,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判对方10:0胜 5、检录时检查服装和球槌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查外衣是否统一,鞋是否为平底运动鞋且没有附加物;二是查是否有佩戴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三是查队员胸前佩戴的号码标志;四是查队长、教练员上臂佩戴的身份标志;五是查球槌是合格。如有不合规定要立即通知其不得上场比赛,通知后不改仍上场比赛,按违规上场判对方10:0胜。如检查时双方没有异议,比赛时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