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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税改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等专项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但天津市民陈堽(化名)更期待的是真正"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他认为,这样才更为公平。
陈罡的月平均收入有1万多元,每月还有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劳务收入,听上去收入不低。,但儿子自从出生后,一直发育迟缓,医生判断可能是有自闭症倾向,从此,陈罡的妻子只能辞去工作,每天在家陪伴和教育孩子。也就是说,陈罡的收入成为支撑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
"我的收入听上去还可以,但如果要养一家人,真的有点吃紧。"陈罡说,按照他现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大约在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这说明他的"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可能需要办理补税,"但如果这份总收入平摊到我们夫妻两人身上分别缴税,那么需要缴纳的金额肯定大大降低。"
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呼吁多年,在每年的全国两会,频频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代表提出,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即使月收入6000元也得纳税,家庭负担压力会比较大。建设要在充分考虑家庭整体负担的前提下,对年度内家庭成员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综合计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
有人大代表直言,每位公民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家庭最基本的利益共同体,家庭的收入状况比个人更能全面反映纳税能力。(摘自4月10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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