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20-4-17 19:57 编辑
多余的话 2020门球规则修订后的正式版本估计不久将会和我们见面了。尽管网友进行了不少一定深度的讨论,但我估计,讨论归讨论,修订的版本已经定稿,不可能依据讨论意见再作修改。至于哪些内容放在规则正文,哪些放在附则以及新规如何试行,以后我们会慢慢知晓。2002门球规则修订的事,可能也就这样了。 屡屡让人不解的是,几次门球规则的修订总会有某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2004规则关于小组循环赛名次排序问题;2009规则闪击犯规条款的规定;2011规则对重新过一门的球不设限; 2015规则关于闪击犯规的争议;即将出台的2020规则关于闪击他球出界的判罚等等。 按理说,这些问题并不深奥、不难解,普通的门球人对此都会持有看法,难道我们资深的专家、权威会看不到、想不到?我推测,这可能是由于目前还没有一套门球规则修订的工作程序所致,无论是专家还是权威,他们也是无所适从。为此建议,希望能尽快建立门球规则修订的工作程序。我个人认为,这种工作程序应为:(1)提出修订内容;(2)申诉修订的理由;(3)论述可能衍生的问题;(4)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5)公开讨论;(6)比赛试行;(7)总结;(8)定稿后正式出版。如果缺失(3)、(4),修订提议一律不予讨论、采纳。 一孔之见,还很有可能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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