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网传说 “裤脚触球不犯规” ,还要引申到动态球碰裤子不犯规。
(见 判犯规,您认同吗?)
查门球规则和裁判法,根本没有“裤脚”两个字。自然也不存在 “裤脚触球不犯规” 的直接条款。
主张者引述作为根据的是这一段规则: 击球员的服装或佩戴的号码标识、眼镜掉下后触及静止球不犯规。 我以为此条并不支持“裤脚触球不犯规” 的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请注意,这里是指 这些击球必需品“掉下”,也就是离开身体后触及静止球不判犯规。 并不是穿在身上的衣服触球不犯规,和裤脚触球不犯规。 如果有人穿喇叭裤上场,裤脚触静止球当然要判犯规,否则就可以用裤脚移动球了。 或者裁判员还要判定这一次触及是不是只碰裤子没碰腿?
其次请注意,这里同时明确地限定了触及“静止球”不犯规,没有说触动态球不犯规。
即使 规则同意裤脚触球不犯规,也没有说触动态球不犯规!
欢迎对此问题的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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