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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6 0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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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球员和击球权,都是门球名词,或称门球术语。
一个门球术语有哪些内 涵和外延是规则里规定的。不能用名字本身来分析。
有一种说法,上场击球后,你就不能再击球,不能再击球就不是击球员。
听起来有道理,其实是不合逻辑的。
击球员是名词,击球员如何击球不能从击球员的名称来推论。
击球员上场最初可以击一次球,但是,击他球犯规,用时太长犯规,推球犯规,用非击球面击球犯规,这些限制都在规则里 另有条款规定。而不能说你是击球员,可以随意击球。反之你不能击球也不一定不是击球员。
很多名词都不能从名词本身来分析他的功能,例如:
教师,课堂上是教师,下课了,放假了,就不是教师?!
又如:
公民有选举权,但是在投票之后还能投票吗?可以说你已经不能投票就是没有选举权吗,不能把!
同样,规则规定击球后,留在场上,看击球效果,如果有过门发生,就可以续击,有撞击发生就可以拾他球进行闪击,,闪击完成还可以续击。
如果说击球后不能再击球,就不是击球员,那么,3号 开球开始,就有这样的过程 :呼3号,3号成为击球员,放好球,一击,3号已经不是击球员,不得进场,当③过一门,裁判员宣布后,3号作为续击员进场,续击三号球之后就不是击球员或续击员,不能在场上乱动,要等待退场,如果裁判员宣布有撞击,3号才可以以拾球员身份 (此时,不能击球,不能击球 叫什么击球员) 拾球。放球后三号成为闪击员,闪击后,成为为续击员,再续击自球,并准备退场。难道一次上场身份经过这样的奇怪的变更?
所以,“击球员” 只是一个名词,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另有规定,
有人说击球后出现几个“无” 就不是击球员, 即使球还在滚动,也不是击球员,
这里最主要的 是根本忽视裁判员的存在,击球员一看无过门,无撞击,就可以再击自球不犯规。难道从队员到击球员身份要经过裁判员的呼号,退出击球员身份及不需要裁判的确认? 不管裁判什么时候呼号,至少击球员转为队员也要裁判认定,这个认定就是裁判呼下一号!球还在动,裁判员没有呼下一号你就可以认定自己不是击球员?!,那要裁判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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