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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糟老头 于 2019-9-27 20:40 编辑
看到一篇文章,讲"人文"的含义,引用了作家梁晓声讲的一个故事:一次在法国,他跟两个老作家一同坐车到郊区。前面有一辆旅行车,他问司机:"能超吗?"司机说:在这样的路超车是不礼貌的。"正说着前面的车停了下来,下来一位先生,他对梁晓声他们的司机说了点什么,然后让自己的车靠边,让他们先过。梁晓声问司机:"他刚才跟你说什么了?"司机说:"一路上我们的车始终在前面,这不公平!车上还有我的两个女儿,我不能让她们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梁晓声说,就这句话让他羞愧了好几天。
作者由此发挥说:"人文"其实并不晦涩。在我看来,它的实质就是一种植根于内心的素养,一种以承认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一种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笔者完全同意文章作者对"人文"的理解,记起现代作家林语堂先生讲的一个故事:清末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很不人道。"没等皇帝回话,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这是陛下的恩赐,奴才们心甘情愿。你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很明显,这个故事其实也完全符合上述对"人文"的理解:一丶"太监制度"是"大清国律"。太监的身份是一种约束,是太监活动的前提;二、站在"陛下"的立场,、这不仅是"约束",还是一种"恩赐","奴才们心甘情愿",也算是为"别人"(皇帝)着想。林语堂先生据此评论说,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一辈子都在受侵害,却只知为主子着想和辩护。这种认识,我也很同意。在现代社会里,"人文"是一个有广泛社会性的范畴,单从个人的内心来要求恐怕是远远不夠的。(摘编自2019年第9期《小品文选刊》 陈世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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