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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草根裁判宋贵谈规则(二十二) 宋贵简介 男,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中文本科。门球荣誉国家级裁判,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自称草根裁判。1946年8月出生,1963年参加工作,2006年退休,享受副处级待遇。被聘任通辽市科左后旗老年体协副秘书长兼体育科研工委主席。撰写论文30余篇。2009年获内蒙古优秀论文奖,2011年获全国优秀论文奖,作品入选全国、全区《论文集》。2012年担任内蒙自治区老运会副总裁判长,在巴盟举办培训班一个半月。2015年去锡盟担任自治区益寿杯门球赛副裁判长,2016年去阿拉善盟担任西部五省区门球赛副裁判长,2017年去满洲里举办培训班并担任《读者杯》门球赛副裁判长。自2011年开始连续参加中冠赛执裁。2013年编印《门球裁判员手册》300册,2016年编写《草根裁判学规则》资料汇编,2017年7月1日开始在微信《内蒙古门球论坛》群组织群友学习、讨论门球技战术和裁判理论知识,并将学习、讨论资料整理汇集成册。2018年8月应邀赴全国少数民族门球赛担任副总裁判长,2018年11月应邀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期裁判员培训班讲师。
第八条:取消比赛资格 问题 11 对出线无望退出比赛者,如何处理? 答:可采用预交处罚金的办法来约束。对于无故弃权者可扣除处罚金。各级各类比赛在制定规程时都可以在规程中做出这样的规定。 问题 12 因发生争议,经主裁判员宣布暂停进行裁决后,宣布继续比赛时一方拒不执行。应如何判罚处理? 答:根据规则规定视为该方拒绝比赛。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 问题 13 某地举办比赛,规程规定非本地户籍人员不得参赛。比赛开始后,A队提出说:B由一名外地陪同人员参赛。问如何处理? 答:如果提交击球顺序名单后,主裁判员已经让双方队长互看,并征求意见有无异议,A队当时并没有提出疑议。比赛中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如果主裁判员失误,未经核实队员名单,也没按裁判工作程序让双方队长互看击球顺序名单,应判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者犯规,取消B队该场比赛资格。同时因工作失误,要向A队赔礼道歉,赛后向裁判长承认错误。 问题 14 如果在比赛中裁判员错判,经询问又不予纠正,比赛结束后,该队找裁判长理论,裁判长也认为裁判员错判。此时可以纠正错误,改判吗? 答:不能改判。裁判员应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比赛结果不能改变。裁判员失误,只能在事发的当时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比赛结束后事过境迁,不得予以纠正。 问题 15 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者上场比赛,应如何判罚处理? 答:球队参赛队员名单即报名表,报名表通常都实行两次报名或者三次报名的办法。最后以赛前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上认定的报名表为准。参赛队员名单确定后,裁判长要把队员变动的情况及时通知各裁判组。各组主裁判员一定要以最后认定的队员名单进行核实。没列入球队队员参赛名单者上场比赛判“犯规”,属违规上场。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其实这种情况很少发生,甚至不会发生。发生的都是因为裁判不严肃、不认真、不作为造成的。 问题 16 A队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中出线权已定,为了满足领队打球的欲望,也希望他在以后的活动中更加重视门球运动。让未兼任队员的领队上场比赛,打五分钟。B队也让只打过一场的替补队员上场比赛。问可以吗?为什么? 答:B队让只打过一场球的替补队员上场比赛,说明该替补队员是列入球队参赛名单者。因此,该替补队员参赛是合法的,是可以的,不犯规。而A队领队,既然未列入球队名单,未兼任队员,他就没有参赛资格。此时,他上场比赛,是不可以的,应判犯规,属违规上场,取消A队该场比赛资格,判B队获胜。 问题 17 比赛开始后,裁判员发现八号队员穿着赛前检查不合格的鞋上场比赛,问是判八号队员违规上场,取消他一个人的比赛资格吗? 答:判8号队员犯规,属违规上场。但是不是只取消8号队员一个人的比赛资格,而是取消整个白队该场比赛资格,判红队获胜。 问题 18 队员使用赛前检查不合格的器材上场比赛,如何判罚处理? 答:判违规上场犯规,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10:0获胜。 问题 19 比赛进行到十分钟时,B队教练提出说:A队七号队员使用的是自己打磨斜面的球槌,不是中国门协审定的器材,这是违规上场犯规。问如何判罚处理? 答:如果赛前检查球槌时,主裁判征求过双方对对方队员使用球槌有无异议时,B队未曾提出异议。比赛开始后提出异议,不预受理。但要让7号换球槌 问题 20 1号主力队员内急去洗手间,五分钟后,自己重新上场比赛。问如何判罚处理? 答:不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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