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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门球国际级裁判员晋级考核的通知2012-04-18 15:05:00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系统、解放军门球协会:
为适应我国门球事业的国际化交流需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门球协会五年发展规划,决定在2012全国门球锦标赛期间,组织门球国际级裁判员晋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国(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赵化娟(中国门球协会主席)
副组长:邹积军(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古 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主任、中国门球协会秘书长)
陈晓芸(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五部干部)
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成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8日至12日在天津市东丽区举行。
三、报考条件
(一)获得国家级门球裁判员称号满4年或2次以上在全国性比赛中任裁判组长以上职务的门球国家级裁判员,身体健康者。
(二)年龄55周岁以下。
四、考试内容及
(一)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国际、国内考试分别考试);
(二)基础裁判用语(英语或日语);
(三)执裁实践;
(四)身体素质测验400米(男1分30秒之内,女1分50秒之内)达标。
五、考试办法
(一)理论考试、基础裁判用语(英语或日语)进行闭卷考试;
(二)结合全国门球锦标赛进行执裁考试;
(三)身体素质测验在田径场上进行。
六、各科考试成绩满80分者由中国门球协会向世界门球联盟推荐授予门球国际级裁判员称号,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管理规定”栏下载《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3份,填写并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部门同意盖章后,附3张2寸彩色照片、裁判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5月15日前寄中国门球协会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中国门球协会联络方式: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八、费用
(一)食宿标准:
准四星:标准间(含大床房)240元/间,三人间340元/间,伙食120元/人/天
(二)以上费用报到时交承办单位。
九、报到、离会及联系人
参加人员于6月8日下午18:00前,到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宾馆报到。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1号,联系人:刘爽 电话:022-84376886,手机:13920593968。(乘飞机与火车到达的运动队请与赛区单位电话联系,有车接站。)如需接站,请提前3天告联系人抵达车次、航班和人数。
十、考试日程安排
6月8日
19:00至19:30 考前动员会议。
19:30至21:30 讲解规则及答疑。
6月9日
6:30至7:30 身体素质测试。
9:00至11:00 《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外语考试。
14:30至16:30 临场实习。
6月10日至12日
参加2012年全国门球锦标赛比赛执裁考试
十一、其它
(一)裁判员自备一套裁判服装(淡蓝色长袖衬衫、纯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
(二)携带国家级裁判员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执裁考试必须配戴中国门球协会新版等级裁判员胸徽(可到考试地点购买)。
(四)考委会成员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门球协会 裁判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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