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届运河城市门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江苏省宿迁市门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6月16日至18日在宿迁市黄河生态体育公园门球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五人制比赛。 六、参加单位: (一)京杭大运河沿线城市均可选派一支队伍报名参赛,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32支,主办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参赛名额。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7人,随队裁判1人,全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三)参赛人员性别、年龄不限。随队裁判年龄在65周岁以下,裁判等级为一级以上。 (四)全队人员(含随队裁判)应确保身体健康、适合门球运动,赛前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责任自负。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视参赛队数情况,确定比赛方法。 (三)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承办单位代为抽签。分组原则为根据参赛队地区合理分开。 (四)比赛场地为四连片带顶棚人造草坪球场(注砂)。 (五)比赛用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臂章均自备。参赛队必须使用经中国门球协会认可的器材,并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无跟运动鞋参赛(布鞋、皮鞋不得进入赛场)。 (六)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与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协调解决。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携带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其他裁判员可自行选购中国门协统一裁判服,或自备成套白色运动服。所有裁判员均自备白色运动鞋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胸徽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比赛成绩,录取前八名发给奖杯、奖金(奖金标准待定),其他参赛队给予奖品。 九、赛事期间,安排参观游览。 十、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 各单位按报名表要求,逐项填报,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5日前寄送至江苏省宿迁市门球运动协会。地址:宿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室(宿迁市宿城区骆马湖路古黄河生态体育公园内),邮编:223800,联系人:朱熠。电话:0527-84357707,手机18751035570。报名表电子档请即时发送至邮箱: 445856752@qq.com。 (二)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一)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自理。 (二)报到时,交验全队人员二代身份证,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参赛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缴180元,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承担。超编人员每人每天缴220元,提前离会不退费。 (四)参赛队如未能自派随队裁判或所派随队裁判不符合要求,须向承办单位交纳裁判代聘费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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